給農民更大的土地權利,可以增加農民在征地拆遷中的獲利,卻不能減少征地拆遷中的沖突矛盾上訪對抗。
一、
耿羽的博士論文研究征地拆遷。他在廈門郊區(qū)調研發(fā)現(xiàn),農民因為征地拆遷而致富的情況十分普遍。征地拆遷后,失地農民除了得一套房子,還可以獲得百萬現(xiàn)金和城市社保。楊華今年暑假帶隊在湖北荊門城郊農村調研,調研村是待征地拆遷村,鄰村已經(jīng)拆遷,拆遷致富的消息讓楊華他們調研村村民抑制不住盼拆遷的強烈期待。房東80多歲老奶奶說到即將拆遷,臉上表情就好象中彩一般,因為盼了多少年的進城愿望就要實現(xiàn)了。離開土地,離開農業(yè),進城務工經(jīng)商本已是中西部農村普遍的選擇,現(xiàn)在離開農村,征地拆遷又可以補一大筆錢,這是多么好的事啊,過去想都不敢想,竟然在建開發(fā)區(qū)后,這樣的好事說來就來了,能不像中彩一樣高興嗎?
而從媒體報道看,征地拆遷卻又似乎是當前引發(fā)矛盾最多,損害農民利益最大,最有損安定團結局面的事情。且?guī)缀跛械胤焦賳T都一致認為,征地拆遷矛盾已成為地方政府最為頭痛的首要矛盾。征地拆遷所涉及農民人數(shù)很少,但農民上訪的大多數(shù)案例卻都與征地拆遷有關。這是為什么?
二、
農民盼征地盼拆遷,是與不征地拆遷相對的,是與種地撈生活相對的。在城市化背景下,農業(yè)份額既少,農民人數(shù)又多,依靠農業(yè),農民收入難提高,生活水平難改善。因此,農村絕大多數(shù)中青年人都進城務工經(jīng)商了。農民本來就在離開農村,他們離開農村后,農村的房子和土地基本上不值錢,幾乎以相當于白送的價格贈與鄰里。若有征地拆遷,國家給予遠高于農業(yè)收入的補償,這樣不僅讓土地利益變現(xiàn),而且補償數(shù)額巨大,農民怎么會不盼拆遷呢?
但如果征地拆遷已經(jīng)確定下來了,而補償還有談判的空間,農民當然希望在征地拆遷中獲得更多利益。相對于農民過去的農業(yè)收入,征地拆遷所涉利益補償數(shù)額巨大,且所有農民都知道,在地方政府維穩(wěn)壓力下面,當釘子戶可以額外獲得很多好處,農民就可能借征地拆遷中的若干細枝末節(jié)來要求更多補償。農民會在耕地上種樹甚至種房子以獲得補償。農民還可以舉出幾乎是無窮的千奇百怪的理由來與政府討價還價,要求更多補償。政府幾乎無法應對農民千差萬別的又相互攀比的補償要求。
三、
也就是說,征地拆遷天下第一難,其根本并不在于農民不愿意征地拆遷,而在于征地拆遷涉及利益巨大,地方政府如何擺平理順征地拆遷中的矛盾,如何應對農民多樣化的且是相互攀比競爭的利益訴求,是極為困難的。農民盼征地拆遷,同時,農民又希望借此獲取更多補償。
征地拆遷是以現(xiàn)行土地制度安排為基礎的,其要點是,農民具有農地承包經(jīng)營權,耕地所有權屬村社集體,農地非農使用要經(jīng)由國家征收,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針對當前農村征地拆遷中矛盾很多,沖突很大的現(xiàn)狀,輿論認為,可行辦法是保護和擴大農民的土地權利,防止地方政府侵害農民權利,減少征地中的矛盾。輿論認為,現(xiàn)行土地制度安排缺少對農民權利的有力保護。若農民有更大的土地權利,農民可以有效抑制地方政府的征地拆遷,成功地維護自己利益并減少征地拆遷中的矛盾。
四、
但是,擴大農民權利,可能只是能夠增加農民在征地補償中所獲利益而不可能減少征地拆遷中的矛盾。農民土地權利越大,地方政府在與農民征地拆遷談判中的主動權就越小,處在特定位置的農民就越是能從征地拆遷中獲得更多利益。
由于城市發(fā)展總是平面推進的,城市的擴張總是要與特定位置農民打交道,即要征地拆遷以發(fā)展城市。在農民土地權利更大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與農民在征地拆遷中的利益博弈就越是偏向農民。追求利益是無止境的。農民多樣化的利益訴求與政府在征地拆遷中必須做到公平之間的沖突,農民在新的更大土地權利基礎上對征地拆遷更高的補償要求,使得利益博弈只會更加激烈。
也就是說,給農民更大的土地權利,可以增加農民在征地拆遷中的獲利,卻不能減少征地拆遷中的沖突矛盾上訪對抗。
在當前土地制度安排下,農民盼征地拆遷,這說明,現(xiàn)在土地制度已經(jīng)可以讓農民獲得利益。征地拆遷中的沖突只是表明農民希望從征地拆遷中獲取更大利益。在當前中國已頻頻出現(xiàn)農民因為征地拆遷補償過億元,農民通過占據(jù)特定位置進行利益博弈能力已經(jīng)相當強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大農民土地權利,就只可能進一步提高農民從征地拆遷中獲利的期待,進一步擴大其土地利益訴求和與地方政府進行博弈的激烈程度。
五、
如果農民具有極大的土地權利,占據(jù)特定位置的農民無限止地提高土地利益要求,地方政府就難以通過平面擴展來推進城市發(fā)展。
對于一個已經(jīng)完成城市化,幾乎不再需要征地拆遷的發(fā)達國家來講,如何安排土地權利可能并非大事,因為國家發(fā)展階段已經(jīng)超出發(fā)展中,大規(guī)模征地拆遷只是“過去時”。在中國正處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化及因此必然有的征地拆遷將因為給予了農民更大土地權利而更難推進。這是中國無法承受之痛。
即使對于發(fā)達國家,土地制度安排對其發(fā)展影響仍然頗大。成都大學吳建瓴教授今年暑假到歐洲跑了一個月,他注意到歐洲老城區(qū)的破舊。他說:現(xiàn)在我們總說歐洲老城保護得如何好,我看不是保護得好,而是根本無法改造。老城區(qū)之破舊之臟亂之不安全,已到十分嚴重地步,其中原因是過于強調土地和房屋的私人權利,使老城區(qū)改造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也是因此,歐洲一般在老城區(qū)以外再建新城。老城就繼續(xù)破舊和衰敗下去。2004年到泰國曼谷,同樣是老城無法改造而不得不建新城。前年到臺北,看到臺北同樣是很破亂,且關鍵是無法改造。今年初臺北強拆一家民房引起劇烈沖突,臺北因此也只能破亂下去了。建瓴教授又講,今年到廣州看舊城改造,其中作為廣州亞運會主會場的海心沙旁邊一個城中村,不改造不好看,改造起來成本極高。為了辦好亞運會,廣州市政府只能改造,結果,僅僅一個城中村的改造就花費50多億,且農民還很不滿意。廣州市政府今后還有能力和意愿來改造城中村嗎?
六、
中國正處在快速城市化階段,城市化必然要征地拆遷,如何及能否低成本高效率完成城市化,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現(xiàn)行土地制度安排下,雖然征地拆遷有矛盾有困難,但總體來講,問題不大,效果不錯。而若按輿論意見給農民更大土地權利,則征地拆遷的矛盾不會減少,利益分配更加偏向少數(shù)本已得到好處的,土地正處在特定位置的農民,城市化難以推進,城中村無法改造。
也就是說,擴大農民土地權利的方案不僅不能解決當前征地拆遷中的沖突,而且會造成新的矛盾。
再過20年,中國城市化已經(jīng)完成,征地拆遷成為過去時,那時的土地制度如何安排就變得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