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樹人:中國宗教的現(xiàn)實圖景及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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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就像從世界大部分地區(qū)對世俗性意識形態(tài)和制度的失望中所確認的那樣,在中國,根據對中國傳統(tǒng)復興的觀察,我們或可得出一個判斷:中國人的信仰熱情將持續(xù)增長。
在歷史上,政教關系相互支持的地方,諸如啟蒙運動之前的歐洲,政治異議會成為一種宗教上的原罪。在這種語境下,政治反對派通常借助與宗教異端的聯(lián)合或結盟來尋求正當性,成為所謂異端叛亂。而唯一的其他選擇,是通過否定宗教的正當性,從而否認國家的神圣基礎。這一極端的方案首度出現(xiàn)于法國大革命,隨后融入馬克思主義,并在五四運動后滲透進中國的知識圈,最終在1949年后成為主流意識形態(tài)。
在這一方案中,激進政治運動嘗試摧毀宗教,并用關于未來的承諾替換宗教許諾的非現(xiàn)世報償,為實現(xiàn)這一有關現(xiàn)世報償的承諾,就需要可與最極端宗教派別相比擬的一種獻身、一種熱情、一種苦行的自我否定。
然而,革命并未消除所有的不平等和苦難,人們繼續(xù)有著未受滿足的欲望和希望。后毛澤東時代的改革,開始為數億人帶來盼望已久的物質繁榮。但是繁榮的實現(xiàn)并沒有消解革命激情的幻滅,金錢、電視、空調、裝飾一新的住宅以及私人轎車、無節(jié)制的盛宴以及卡拉OK,都不能提供只有宗教才能承諾的最終意義和永恒生命。一旦人們不再相信所有欲望都能夠在此世得到滿足,富人和窮人都變得同樣樂于接受由宗教所承諾的普遍的、非現(xiàn)世的利益;而當烏托邦激情已不在,失望、犬儒主義、冷漠、腐化等情緒彌漫時,相比之下,由宗教提供的道德引導、社區(qū)紐帶以及意義感和目的感等現(xiàn)世社會利益,將變得更加具有吸引力。
中間地帶:中國宗教的三種圖景
若假設中國未來將興起普遍的宗教信仰,基于中國社會中宗教問題的復雜性,我們可為其演化趨勢勾勒出三幅可能的圖景——盡管每一種都似乎遵循導向不同結果的不同邏輯,但實際上,這三幅圖景是同時展開的,并在彼此互動中塑造出更為復雜的現(xiàn)實情形。這三副圖景都假定,1970年代后期開始的國家宗教政策,將為精神和宗教的追求和表達開放更多的空間,這一趨勢將持續(xù)下去。于是,問題就不在于中國人是否將在總體上變得更加篤信宗教,或中國人想去信教是否會更容易,而毋寧在于,這一增長中的宗教信仰的社會和制度結構將會如何演化。
第一幅圖景是為大多數西方觀察者敦促和焦急期待的——宗教自由的擴張,以及宗教團體自治空間的增大。中國將遵循香港和臺灣的道路,走向一種西方模式下的世俗國家,伴隨一種對宗教派別總體上持自由放任態(tài)度的進路。
而且,無可否認,中國大陸的發(fā)展趨向似乎漸漸處于該方向上——五大宗教之外,也有許多社區(qū)宗教被允許存在;未經注冊的家庭教會和寺廟開始“正規(guī)化”,逐漸得到政府承認,并且沒有出現(xiàn)特別的問題;一些中國學者也公開倡導更大規(guī)模的宗教自由化,認為宗教團體的發(fā)展也該遵循“市場”原則:正如商業(yè)已經被允許在一個公平的規(guī)制框架內自由地經營和競爭,國家也應該停止管理、限制或補助宗教團體,而應純粹令其自行其是,只有在它們違反法律或威脅社會時才利用司法體系進行干涉。但國家并不會簡單地放棄自1950年代開始的宗教管理模式,依然會在各個層面上繼續(xù)管理,并堅守職責,并在任何適當的時機進行介入。讓成千上萬的宗教團體無限制的增殖,這種做法風險太大,某些宗教團體很有可能激化不同族群或宗教間的緊張關系。國家更傾向于容忍地方性的宗教實踐,而無須為宗教拓展法律上的空間,如此,國家就能夠保留對宗教團體進行管理的自由。于是,在第一幅圖景中,可能將出現(xiàn)宗教團體、寺廟和教堂的非正式合法性逐漸增長的一片中間地帶,這些團體、寺廟和教堂可以壯大和存在,但既不能被整合進國家制度中,也不能被賦予法律地位。
第二幅圖景將中國視作正在回歸類似清朝模式的構造上來,在該模式中,國家扮演宗教正統(tǒng)的最終仲裁人。通過和宗教團體與地方經紀之間的雙向合作和滲透的過程,國家將能有所區(qū)別地偏好乃至提升某些宗教符號和傳統(tǒng)。借助寺廟和地方政府的聯(lián)系,這一過程在農村地區(qū)尤其普遍。而到中央層面,則是借助對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儀式或神靈的“封圣”。
國家支持對孔子、黃帝以及其他有教化之功的英雄和祖先的崇拜,就帶有這種邏輯,此外還有在不同程度上對佛教、儒教、道教甚至某些民間信仰的潛在或正式的鼓勵。宗教同國家的雙向合作的通常理由,總是宗教之外的一些東西:諸如經濟發(fā)展、旅游業(yè)、文化遺產、民族主義、社會穩(wěn)定、醫(yī)療健康以及其他——但這對國家嚴格限定宗教類型的愿望也會有所阻礙。第二幅圖景,也將導致一片逐漸增長的宗教活動的中間地帶,在各種產業(yè)的名目下,宗教自身也將被這些非宗教因素的邏輯所改變或曲解,二者之間的界線也逐漸模糊。
在第三幅圖景中,中國正在復興其教化使命,并以一種類似于其他國家“公民”或“政治”宗教的方式,采納宗教的某些功能性特征,這也是一個在封建帝制、民國政權和社會主義政權中都存在的傾向。
借用強大而又完善的宣傳工具,以及與電影導演張藝謀等頂尖文化領袖的合作,在不同的情況下,國家要么去描繪古代中國文明,尤其是儒教;要么去描繪革命,以培育和教化愛國公民,并將軟實力投射到世界舞臺。在教化公民的過程中,國家常會考慮讓宗教來協(xié)助實現(xiàn)這一目的。國家依賴于傳統(tǒng)中國文明的文化資源,希望借此訓練道德的公民,這就為在宗教中發(fā)現(xiàn)其資源的道德性、精神性以及傳統(tǒng)等觀念開創(chuàng)了一個話語空間。結果將再度是一片逐漸增長的有關精神性、道德性、傳統(tǒng)和宗教的中間地帶,人們可從宗教資源中尋找材料,但不會嚴肅地正視其內核中的神學和宇宙觀。
這三幅同時展開的圖景,都在未對宗教團體的完全承認和自治的條件下,昭示出中國社會中宗教信仰的更大空間和影響。國家的教化使命同宗教具有競爭關系,所以,三幅圖景中的任何一幅都不會完全實現(xiàn)。在一種與國家規(guī)范和制度的不明確和模糊的關系中,它們會通向非制度化的團體、實踐和話語的一片中間地帶。
目前的狀況是,大眾宗教激增,不僅超出了控制的范圍,而且超出了當前社會宗教機制的正常范圍。目前中國的社會宗教機制,早已高度地方化,并且在經歷了毛澤東時代的徹底摧毀和改革開放后的部分復興后,其本身并沒有壯大和擴張的空間,并且,對大眾的宗教生活也幾乎沒有影響。其次,中國社會宗教機制既不與國家世俗意識形態(tài)完全符合,也僅僅提供一種“半吊子”的宗教信仰,相較于更充滿活力的、更少制度化的團體,它們對信徒明顯缺乏吸引力,這些團體提供與傳統(tǒng)更為緊密的聯(lián)系、更完整的精神訓導,對現(xiàn)代生活的挑戰(zhàn)給出更為革新的回應,所以也擴張得更快,更符合大眾的需求。
于是,中國成了一個巨大的宗教實驗室,在其中,各種精神性和宗教信仰——傳統(tǒng)的、現(xiàn)代的和后現(xiàn)代的、舊的和創(chuàng)新的、本土的和進口的,以及它們的所有結合——可能成為一個巨大的熔爐,一個處于直接的制度控制之外的、擴張中的中間地帶。
從反對傳統(tǒng)到走向世界:中國宗教問題的不同面向
然而,在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一場徹底的轉變已經開始。激進的世俗主義意識形態(tài)承諾比以前更加淡化了,且伴隨中國在世界舞臺上逐漸增長的權力、繁榮以及自信,對中國傳統(tǒng)遺產、宗教習慣和倫理的自我詆毀和反對已經減少,以至出現(xiàn)了對其更為積極的認同。單純對經濟增長的著迷正在讓位于對生活的精神質量,無限制的物質主義引發(fā)了對其道德后果的關注,這引發(fā)了中國精英對逐漸增長且形式多樣的宗教信仰的真誠思考,不論這種宗教是來自中國還是海外。
針對宗教信仰的歷次意識形態(tài)斗爭已持續(xù)了一個世紀,也曾得到許多中國知識和政治精英的支持,如今這一斗爭正在平息。而且在一個世紀的幸存、抵抗、適應、改造和復興后,現(xiàn)存于當代中國的、多種形式的宗教力量正在逐漸增長。中國同她自身、同世界以及同宗教的關系在經歷一次深刻的變革。曾有無數我們熟悉的有關現(xiàn)代化、世俗化的論述與回應,但隨著新世紀的發(fā)展,這種論述的效應只會越來越小。雖然我們還無法指出,下一種論述將是什么模式。
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的宗教問題可被分解為五個不同的問題,這五個問題其實自十九世紀末就已出現(xiàn),并依然如一個世紀前一樣尖銳。
第一個問題事關宗教、現(xiàn)代性和世俗化——一個歐洲人在啟蒙時代就開始詢問自己的問題:如何相應縮減宗教對文化和社會的支配地位,以便解放人類心智,并開啟現(xiàn)代化的長征。在二十世紀早期,該問題似乎已經在西方得到解決——宗教的作用被限制在家庭和個人主體性等私人領域,以及通過傳教和參與教育、慈善來達成老弱病殘、殖民地居民等弱勢群體的社會化過程。宗教、科學和迷信的范疇如何劃分,以至社會科學本身的理論和學科基礎,都根植于此問題及現(xiàn)代化和世俗化與之相應的設想方案。宇宙觀、神學、知識、教育、儀式、道德、自我教養(yǎng)、具有神性的時間和地點、政治正當性、健康、慈善……這些社會生活各要素的權威,已由逐漸分化的政府、宗教和科學制度各自主導。
這同樣是中國改革者在二十世紀早期提出的問題及其范疇,這些改革者追問道,中國如何才能夠遵循現(xiàn)代化的路線,打破中國傳統(tǒng)和迷信的枷鎖?但是,他們接下來則要面臨第二個問題:中國的文化和社會圖景,其組織形式極不同于歐洲,但現(xiàn)代性觀念卻以一種極為不同的方式切割了現(xiàn)實,而且,它的強加已被證明是個棘手問題:被排除出宗教領域的概念和實踐沒有完全消失,而是迅速而出人意料地轉變成救贖團體、政治烏托邦主義、氣功運動等形式。作為在傳統(tǒng)、西方意識形態(tài)、既有社會結構間不斷協(xié)調的歷史產物,中國社會的現(xiàn)代政治體制——不論是民國的、殖民地的還是共產主義的——都建立了對文化生活各要素的諸制度性分配。且由于中國和西方之間的各種不匹配總是不斷出現(xiàn),第一個“世俗化”問題也就難以解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第三個,而且是更為尖銳的問題出現(xiàn)了。宗教制度往往具有與正統(tǒng)意識形態(tài)相沖突的社會結構,不論是“封建”土地所有制還是對非現(xiàn)世目標的關注。對中國而言,問題在于:在宗教仍將繼續(xù)存在的過渡階段,如何創(chuàng)造出能夠與社會主義制度保持一致的宗教制度?
進入1990年代,中國的現(xiàn)代化并未導致宗教信仰的衰落,反而,它正在快速發(fā)展。世俗化這一原初問題重新展開了;伴隨著民間宗教、氣功、儒教運動的出現(xiàn),以及它們在健康、科學、教育、慈善或文化遺產等領域的再度利用,第二個關乎中國傳統(tǒng)的問題再度出現(xiàn);而第三個問題——宗教對民族國家的政治忠誠問題——并沒有隨著改革開放而消失;此外,伴隨著中國的開放和全球化的快速步伐,中國的宗教團體逐漸與國際網絡接軌,并開創(chuàng)了跨國的空間。
中國已被連接到一個充滿尖銳宗教沖突的世界中。“宗教問題”現(xiàn)在不獨是一個中國問題,而且是個全球問題,這一全球維度正是中國面臨的第四個宗教問題。
在一個后現(xiàn)代世界中,宗教和現(xiàn)代化的問題不再能夠清晰地解決——世俗化理論受到在世界大部分地區(qū)增長且自信的宗教虔誠的挑戰(zhàn)。宗教領域的問題同樣已在西方出現(xiàn),與此伴隨的則是國定教會的衰落、非制度化的宗教信仰的增長,以及對非西方歷史和經驗的逐漸增長的感知。伴隨跨國宗教網絡和組織逐漸在地緣政治層面上扮演重要角色,且這些網絡或組織并非簡單地與國家甚或文化邊界相符,亨廷頓關于“文明的沖突”的假設已被削弱,宗教和民族國家之間的協(xié)調問題已無處不在。
最后,第五個問題是提給一個變幻不定的社會情境中的、有關宗教的個人、團體和制度的:在超過一個世紀的全球喧嘩之后,社會整合的原初基礎已不再是宗教,而已是世俗化的政治、官僚體制和經濟結構。那么,在文化、休閑、健康和心理療法的市場上,宗教是否將成為待售的、商品化的典藏品?它是否會讓自己被借用為事關地方的、族群的或者全國的認同建構計劃的符號和儀式的來源?它是否將在國家提供社會服務時扮演一個輔助角色,或力求重構公共領域?它是否將提議對世俗價值的激烈批判,進而導致烏托邦式的社會運動?它是否將建構社會關系的替代性形式,這一新形式將根植于市場和國家的邏輯,但依然與此有所區(qū)別?甚或在世俗權威軟弱的地方,它是否會企圖在一個神圣基礎上重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