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主體?召喚實踐對理論的重新開啟
一,
八月上旬的時候,王紹光、趙鼎新、王名三位教授分別就“人民社會”和“公民社會”這兩個概念展開了論述。這是一場沒有硝煙、波瀾不驚的論爭。既沒有薄熙來庭審那么舉世矚目,也不像“憲政”之爭那樣炸開了鍋。三位學者的爭論對象也屬泛指而非實指,與很多其他指名道姓,挽起袖子開戰(zhàn)的“網(wǎng)架”相比,他們?nèi)坏?ldquo;眼球指數(shù)”實在是低得多了。
但是,依然想通過“圓桌”的方式,為這次的爭論做一個記錄,并以這三篇文章為引子,再找出另外幾篇各有相關(guān)的文章,組成第二個圓桌——當下中國,誰是主體?誰能成為主體?在怎樣的目標和政治意涵上成為主體?
三位學者各自給出了自己的答案。王紹光先生毫不留情地將“公民社會”痛斥了一番。但是,他的痛斥對三個層面的問題做了雙重的混淆。他將公民社會的研究性理論,當前中國公益圈中的資本家知識分子(具有文化資本的資本家)在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tài)層面上對“公民社會”的挪用,以及當前中國社會組織中草根的、基層的一些一線實踐者對于“公民社會”的美好希望,混為同一個敵人了。
就“公民社會”的理論研究和歷史存在而言,公民社會當然不是鐵板一塊的。如果按照Jude Howell和Seligman 的梳理,可分為西方自由主義傳統(tǒng)和西方左翼傳統(tǒng),又或“盎格魯——美國”傳統(tǒng)和馬克思主義傳統(tǒng)。兩個理論脈絡(luò)對于資本主義的根本矛盾,有著截然不同的解釋。前者采取功能主義立場,認為通過政府、市場、公民社會三個部門的相互關(guān)聯(lián)、相互制約,可以解決資本主義內(nèi)部的問題。(見Civil Society and Development-a Critical Exploration, The Idea of Civil Society)于是有了Edwards所謂的“擔負社會責任的資本主義”(social responsible capitalism)這個說法。(見Civil Society 2nd edition)公民社會內(nèi)部,不同價值訴求的社會群體也可競相爭論,通過活動、游行、議會游說,形成“多元”的格局。(對于這一表面的“多元”,趙鼎新教授的文章,已經(jīng)解構(gòu)過了,不過,有意思的是,他用的是“人民”這一能指。)從政府主導福利國家,到自由市場自我調(diào)節(jié),再到如今的希望增強社會自身的能動性,搞公民社會、社會企業(yè),來應(yīng)對經(jīng)濟疲軟、就業(yè)不足,這是西歐國家常見的解決自身經(jīng)濟、社會矛盾的三板斧。
馬克思主義傳統(tǒng)也談公民社會,但是指引的出路卻截然不同。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自身無法解決資本主義的問題;以形式上平等而實質(zhì)上不平等的公民權(quán)為名,行剝削之事。葛蘭西在《獄中雜記》中,有時將公民社會視為上層建筑的一部分,有時將公民社會和政治社會合起來總稱為state,將公民社會視為不同主體爭奪文化領(lǐng)導權(quán)的陣地。(見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1971, p12, 245-247, 257-259, 262-263等)
所以,如果要痛斥的話,或許可以將重點放在,什么樣的人,截取了公民社會理論中的怎樣局部的一塊,再用怎樣的方式進行了再現(xiàn)、放大、理想化、乃至意識形態(tài)化。一刀切的方式反而將很多不同的社會現(xiàn)象視為同一性質(zhì)的了——當然,也可能人家并不在意這個,就是想一刀切,取消掉“公民社會”這個概念的合理性,或許因為覺得“公民社會”太容易被新自由主義利用了;就是想重新樹立起“人民社會”來。但是,打擊了公民社會,人民社會就能樹立起來了么?
王紹光先生在文中說,人民社會,“第一,它由不同階級組成,并不同質(zhì);第二,其主體是勞動大眾,重點突出。”如果說公民社會不是鐵板一塊的,內(nèi)部是有復雜性和矛盾性的,應(yīng)該戳破新自由主義對于“公民社會”的道德神話,那么承認了“不同質(zhì)”的“不同階級組成”的人民社會,如何突出勞動大眾這一主體?應(yīng)如何處理不同階級的矛盾?勞動大眾是誰?工人?農(nóng)民?白領(lǐng)算不算?如果不處理這些問題,又能以怎樣的基礎(chǔ)來形成勞動大眾的共同體?
王名先生的文章看上去很像要為“公民社會”正名。清晰的是,他想樹立起他所認同的那部分“公民社會”的價值。在這個層面上,王名先生更多地,是將“公民社會”視為一種規(guī)范性的(Normative)價值立場,反而對公民社會不同的理論和不同的歷史形成只做一筆帶過,不做深入的探討,這也就成為了遺憾之處——文章沒有回應(yīng)公民社會本身的復雜性和矛盾性。在這些問題上,王紹光先生的質(zhì)問是問到痛處的。
無論是“公民社會”還是“人民社會”,都可以從理論范疇、歷史范疇、和規(guī)范性/政治性三個層面來梳理。但兩位王先生,都沒有深入回答矛盾的尖銳之處。一位沒有回答“人民社會”如何才能重新構(gòu)建起其“規(guī)范性”或“政治能動性”來——要回答清楚也必然需要重新梳理“人民”這一概念的理論與歷史;另一位則沒有回答“公民社會”的規(guī)范性/政治性意涵如何回應(yīng)其理論與歷史的復雜性問題,從而也無從回應(yīng)王紹光先生對于“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tài)化的“控訴”。
在這點上,趙鼎新先生的文章索性放棄了“立”,只以“破”為要務(wù)。他所用的“人民”這一概念,既指向王紹光先生所說的“人民”,也指向王名先生所說的“公民”,兩頭通吃,各打五十大板。簡而言之,作為一個魚龍混雜的群體,里面有各色人等,要考察其具體的性質(zhì);“人民社會”(也好,“公民社會”也好),概念總是可以被利用的;大家要警惕“國師”的忽悠。
無論是想重新建構(gòu)“人民社會”的積極內(nèi)涵,還是樹立起“公民社會”的現(xiàn)實意義,都亟待解決兩個問題。一個是如何回應(yīng)上述各自面對的矛盾尖銳之處,再一個是如何與實踐相互結(jié)合、有效對話的問題。否則,就要真的淪為“概念總可以被利用”了。表面的合法性與內(nèi)涵的空洞性對于樹立任何的,汪暉先生“政治化”意義上的,具有政治能動性的概念,都不會起到任何實質(zhì)的作用!見之后要列出的“誰是主體?圓桌(2)”】
二,
其實三位學者的文章最先給我的強烈刺激,并不是上面這段文字所表述的內(nèi)容,而是一種無奈的壓抑感。在概念的各種意識形態(tài)征用之下,被淹沒的,被噤聲的,恰恰是社會基層豐富、復雜而又艱難的實踐探索,更是那些奮力堅守著實踐品格的人們。
這些人們,有些還真是一心一意秉持“公民社會”的理念的,有些也身體力行地堅持“人民”的理想,有些想得比較單純,以“服務(wù)”為充分,有些則抱有激進的政治理想,還有些動機未必如此純粹,夾雜一些私人性的東西……他們所理解的“公民社會”和“人民”與幾位學者所說的是一回事么?無人關(guān)心。
正如上文所說,作為社會的一部分,他們互相之間也有著非常大的不同,本身也是復雜的。但他們有個根本的共同點:實踐。具體地觸碰一些問題,試圖解決一些問題,比如貧困方面的、教育方面的、環(huán)境的、殘障的、農(nóng)民工的……他們在幾位學者所談及的當代中國的社會組織中摸爬滾打。但是,當他們成為被評判的對象時,也無可避免地被混為某種批判對象的等同者,不由分說地“中槍”。難道不應(yīng)聽聽他們是如何反思自我、判斷自我并定義自我的嗎?
但是,這里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悲哀,而且,很可能是我一廂情愿的悲哀。一方面,占據(jù)文化資本和(脫離了現(xiàn)實實踐的)意識形態(tài)舵手位置的人,可以信手拈來地裁剪現(xiàn)實抑或?qū)ΜF(xiàn)實的想象,服務(wù)于先定了的結(jié)論,鞏固既定的意識形態(tài)立場;再一方面,本身占據(jù)了貨幣資本和金融資本的人,也足以有能力將經(jīng)濟場域的資本轉(zhuǎn)化為文化資本,自己為自己發(fā)聲,(如:馮侖:《別讓民營企業(yè)家成了一群可憐的待宰羔羊》);但是,真正在基層埋頭做事的,卻可能并不認為有必要關(guān)注、反思、回應(yīng)那些裹挾了他們用以達成自己目的的輿論導向。
這可能出于三個原因,一是基層實踐者并不意識到需要關(guān)注并回應(yīng)那些評判。二是實踐者未必認為有加入爭論的必要,認為這些空洞的概念之爭于世無益,不如把精力花在如何做實、做好具體的事情上。(如,徐啟智《說的一口好公益》)再一種可能性是,實踐者即便說話了,說的內(nèi)容和方式,突出的焦點、矛盾、問題,與理論研究者、文化霸權(quán)者所說的,可能完全不在一個層面上,不在一個話語系統(tǒng)里,無法形成對話,甚至連罵,都罵不起來。
理論與實踐,割裂的兩張皮,雞同鴨講。
這里必須轉(zhuǎn)引汪暉先生《"后政黨政治"與代表性危機》中的一段話:“伴隨"人民"概念向人口概念逐漸蛻變,其政治性也隨之空洞化,以致人們在"公民"概念之外,找不到普遍利益的政治表達……在活躍著大眾政治和群眾路線的時代,人民是一個具有豐富活力的政治范疇,它的空洞化是大眾政治和群眾路線被國家官僚政治取代的結(jié)果,亦即去政治化的結(jié)果。我在這里重提人民概念并不是要將人民概念與更為流行的公民概念對立起來,恰恰相反,需要的是重新建立人民與公民這兩個范疇之間的政治聯(lián)系。公民的政治并不等同于以個人為主體的政治,它應(yīng)該同時也是大眾的和社會的政治,從而也是人民的政治。”
三種可能性中的“不參與爭論”正體現(xiàn)了對于爭論的失望。除了爭奪話語權(quán)之外,對于實際的主體能動性,沒有太多激勵的建構(gòu)作用。換句話說,目前的大多數(shù)爭論,皆為打著政治旗號的去政治化的表現(xiàn)。
但,也正是在當下,爭論的意義和價值快要被消解到極致的時候,更有必要以對實踐的深刻反思和提煉,重新啟動對理論和方向的探求。因為再回避的話,就真的無路可退了——被動地縱容了各種意識形態(tài)以其空洞化的內(nèi)涵爭奪文化霸權(quán)的位置。這個時代呼喚各條基層戰(zhàn)線上的有機知識分子!呼喚學院體制中真正愿意俯下身來,投入到復雜的現(xiàn)實實踐中,做長時段深入研究的知識分子!從要求自身、改造自身的主體性開始,建構(gòu)新的對話互動的方式和內(nèi)容。
(高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