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閃離”:農村青年婚姻變革的社會基礎及其趨勢
——基于贛南Y村個案調查
魏程琳 趙曉峰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xiāng)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漢 430074;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村社會研究中心,陜西 楊凌712100)
[摘 要]一向重視婚姻家庭的贛南客家宗族性村落近十年來出現(xiàn)大量“閃婚”家庭。打工經濟和村落慣習的互動共同形成“閃婚”的社會基礎;“閃婚”重效率不重感情的市場邏輯難以保證婚姻幸福,從而導致“閃離”家庭的出現(xiàn)。“閃婚閃離”表現(xiàn)出的婚姻觀念自主開放、婚姻儀式簡化、個人權利意識增強離婚增多、彩禮飛漲代際剝削越來越嚴重等現(xiàn)象表明邁向核心家庭化和私人化的農村青年婚姻變革趨勢。
[關鍵詞]閃婚閃離;打工經濟;村落慣習;核心家庭化;私人化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A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城鄉(xiāng)二元結構背景下的城鄉(xiāng)收入差距迅速拉大,農村被席卷到城市化和現(xiàn)代化的浪潮之中,村民正在經歷著一場從家庭經濟到思想觀念再到行為反應的現(xiàn)代化變革。“閃婚”即是一個典型的例證。近幾年來學者逐漸關注農村青年“閃婚”這一新社會現(xiàn)象并對“閃婚”現(xiàn)象提出不同的解讀視角。風笑天首先提出打工青年現(xiàn)代化與閃婚觀念的形成的重要關系以及研究閃婚的重要意義[1]。裴斐、張杰、侯娟娟等人則分別從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理性化、法律等角度對閃婚進行了外圍分析[2-4]。施磊磊、徐榮漫等人通過個案探究社會結構轉型下農民工閃婚的原因[5]—[6]。還有一些研究者如王會、陳鋒等人考查了農村閃婚的社會基礎提出農村閃婚現(xiàn)象是家庭經濟與婚姻模式的互嵌和互融所推動的結果[7]—[8]。以上研究要么在外圍上探討閃婚的成因,很難深入到農民生活的經驗中去理解閃婚這一具有特定時空背景的社會現(xiàn)象;要么在個案上對閃婚的村莊基礎進行分析,并沒有展示出農村青年婚姻的變革的邏輯過程和發(fā)展趨勢。本文在經驗調查的基礎上借鑒以往研究成果嘗試在這一領域做進一步探討,從農民的生活經驗視角理解閃婚的社會基礎并提出一個假設命題:農村青年婚姻變革的趨勢是邁向核心家庭化和私人化的婚姻。綜合目前學界對閃婚的既有研究和調查地區(qū)村民對閃婚的理解,文中“閃婚”指不熟識的男女雙方從見面到結婚不足兩個月的婚姻結合方式。“閃離”是指婚姻持續(xù)期間短暫的離婚情形,閃離往往是作為閃婚的衍生品出現(xiàn)的。
二、農村閃婚的興起
贛南Y村是典型的客家宗族性村落,全村有2800口人,1098畝田地,13個自然村,7個姓氏。每個姓氏都有廳堂或者祠堂、族譜、清明祭祖等集體活動,并且都有屬于自己份額的道教廟堂或者佛教佛堂,年年有大型迎神、佛祖生日等活動,傳統(tǒng)風俗保持良好,婚姻家庭在本區(qū)頗得重視。Y村離廣州450公里左右,離福州400公里左右,外出打工非常便利,所以在80年代中后期較早的出現(xiàn)外出打工現(xiàn)象。隨著外出打工經濟的興起,打工收入成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人均不到半畝田地的勞動密集型傳統(tǒng)農業(yè)經濟逐漸式微。農村16歲到40歲之間的年輕人絕大部分都外出打工,只剩下老人、婦女和兒童留守家園。一個社會的現(xiàn)代化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人的現(xiàn)代化反映出來的,外出打工青年在城市務工生活接受現(xiàn)代城市文明浸淫,他們的戀愛觀、擇偶觀以及婚姻家庭觀,在現(xiàn)代價值觀念的沖擊下發(fā)生改變。
《昏義》說:“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后世。”從這兩句最古老、最典型的關于婚姻的定義里,可以看出“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宗族的延續(xù)及祖先的祭祀,完全以家族為中心,不是個人也不是社會”[9]。客家地區(qū)是對傳統(tǒng)文化和家族規(guī)范保存較為完整的地區(qū),而且宗族性地區(qū)強大的內在凝聚力和外在排斥力都使得傳統(tǒng)禮儀家族倫理持續(xù)的更加久遠,更能夠抵抗現(xiàn)代化從城市走向農村的浪潮。但是,在贛南客家村落調研期間我們發(fā)現(xiàn)一個特別的現(xiàn)象:一個148人的村民小組自2000年到2010年十年間娶親14戶,其中11戶是閃婚,離婚4戶全部是閃婚。2007年以來,全村的(嫁娶)婚姻幾乎都是閃婚,伴隨而來的是閃離家庭的大量出現(xiàn)。據(jù)村民說,現(xiàn)在最快的結婚速度是“今天上午見了面晚上就可以把女孩子帶走”,通常情況是“從見面到結婚一個禮拜”,最多不超過15天。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一向重視婚姻家庭穩(wěn)定的宗族性地區(qū)為什么會出現(xiàn)普遍的閃婚現(xiàn)象?為了解釋這一現(xiàn)象,我們對Y村四個自然地理彼此相連的自然村近10年的婚姻狀況進行統(tǒng)計,情況如下。
表1:贛南Y村四個自然村婚姻狀況(2000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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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名 |
總人口 |
娶嫁情況 |
閃婚 |
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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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樹下 |
148人 |
娶親 |
14人 |
11人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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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 |
11人 |
8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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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布坑 |
268人 |
娶親 |
15人 |
10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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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 |
10人 |
7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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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上 |
224人 |
娶親 |
12人 |
9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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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 |
8人 |
5人 |
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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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塘 |
168人 |
娶親 |
16人 |
1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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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女 |
8人 |
5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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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80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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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人 |
66人 |
12人 |
四個自然村人口占全村總人口的808/2800=28.8%,比較具有代表性。四個村10年來,嫁娶共計94例,閃婚66例,閃婚率70.2%;離婚12例,離婚率為12.8%。從以上可以看出,閃婚已經成為本村的主要婚姻形式,離婚率較高。
1999年,Y村村民組長劉通在廣東做車間管理工作的二兒子,專門請假一個周回來結婚,經媒人介紹從見面到結婚僅用了四天時間。隨著外出打工人員增多閃婚現(xiàn)象越來越普遍,從見面到結婚一般是7天到15天,見面→看院落(有時候免了)→過彩禮→結婚是最為通常的閃婚方式。Y村村主任講閃婚最快的是2007年以后,從見面到結婚3天到7天即可完成,禮節(jié)基本上都省略了。比如①2010年長布坑自然村的一個女孩定親到北頭自然村,過完彩禮,第二天就結婚,只辦了三桌酒席,僅用了一個禮拜的時間。②2009年灣上兩戶人家的兒子過年從廣東打工回來,都是不到半個月時間就成親了。③2005年村主任家的女兒12月份回來探親,不到1個月就出嫁了。宗族性村落出現(xiàn)大量閃婚這一悖論現(xiàn)象使得我們必須進一步考查閃婚的社會基礎以揭示其內在動力機制。
三、閃婚的社會基礎
閃婚這樣一種流行于城市白領階層的快餐式結婚方式,而今卻在重視婚姻家庭、強調禮儀傳統(tǒng)的宗族性村落出現(xiàn),這一現(xiàn)象本身具有矛盾性和復雜性。通過實地調查,我們發(fā)現(xiàn)打工經濟與村落慣習共同形成閃婚的社會基礎。市場經濟條件下,小農經濟不得不依附于市場,農民家庭生計模式從而發(fā)生一個巨大的變革——從小農經濟向打工經濟轉變,青年農民走出農村到城市打工不自覺的完成了婚姻觀念現(xiàn)代化的過程,這形成了閃婚的外在推力。村民生活在自己的村落社會中歷久形成自身的慣習,婚禮習俗、子孫崇拜、面子競爭等內在因素成為閃婚的內在推力。
1、打工經濟:家庭生計與婚姻觀念
20世紀90年代中央決定加快市場化進程,中國農民進入了一個打工時代,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打工掙錢,傳統(tǒng)小農經濟發(fā)生變革。打工經濟的興起促使農村青年在城市被動地接受現(xiàn)代化過程,青年一代的婚姻觀念發(fā)生變化。
(1)家庭生計模式變革
“八山一水一分田,剩下半分是道路與莊園”是對本地生產條件的形象寫照。Y村人均4分地而且零散分布,勞動密集型種植方式是典型的東南亞小農經濟生產模式。改革開放之后,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qū)的飛速發(fā)展亟需大批外來勞動力,本地則發(fā)揮了其地域優(yōu)勢較早地將勞動力輸送出去,而勞動代替資本投入的傳統(tǒng)勞動密集型農業(yè)經濟在勞動力市場化的沖擊下逐漸式微。據(jù)村委會統(tǒng)計全村有2800人,主要勞動力(男18歲—55歲,女18歲—50歲)有1200人,其中有800人左右在外務工,人均工資每月2200元左右。打工收入逐漸成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這樣使得以外出打工價格為參照系的‘影子價格’形成”,“勞動力投入農業(yè)的機會成本增加直接壓抑了農民對土地投入的積極性”[10]27;72。18歲—40周歲的年輕人幾乎全部在外地打工,農村只剩下老人、婦女和兒童在阡陌獨舞[11]。農民家庭生計模式從傳統(tǒng)小農經濟向打工經濟的轉變。
在城務工的農民工一方面羨慕城市的繁華,一方面又無錢無暇享受這份繁華的資本。農村打工青年在城市大多數(shù)社交圈子狹窄,他們的工作性質有明顯的“同性聚集”的特點,如男性主要集中于建筑等行業(yè), 女性主要集中于輕紡、食品加工和家政服務等行業(yè),工作環(huán)境中的性別比嚴重不平衡制約了他們與異性的交往,這也限制了他們的擇偶范圍[12]。如果請假回家則來回路費、誤工費和獎金扣除成本很高,所以很多青年農民工選擇在過年回家期間快速完成結婚——閃婚,這是無奈之舉。1999年,村民組長劉通的二兒子從見面到結婚僅用了4天時間,婚后馬上就帶著妻子去廣東打工,等到過年回來才辦結婚證。工廠放假大都是臘月20到第二年正月初10之間,在這20天里,計劃結婚的年輕人就要完成結婚的所有步驟。年輕人結婚再不用對八字、驗米酒,也不用請先生,更不用進祖堂拜祖宗,只要男女雙方愿意,男方過完彩禮,在家里簡單擺兩桌酒席就完畢了。村主任說,
“我1984年結婚,結婚時必須等到快過年,農歷12月份,這之間的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都要去岳父家里走親戚。在廳堂里進行結婚儀式,禮儀好隆重,全部按禮儀書來進行。我弟弟1992年結婚還是這樣進行的。1993年大群人外出打工,1995年之后沒有一戶這樣搞(即按照傳統(tǒng)的婚姻儀式進行婚禮),下廣東的人只是在家擺兩桌酒席。”
目前則是以經濟便利為中心的婚姻結合方式,一切儀式簡約化處理。婚禮結束后,一般是新婚夫婦一起外出打工,直到妻子懷孕生產才回家來。生育后,妻子在家?guī)『,一般是男孩照?個月,女孩照料4個月,就會把小孩交給公婆帶,自己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掙錢。本地風俗是父母為兒子娶媳婦,兒子自己建新房子,建房子和兒女教育撫養(yǎng)費用成為農村青年人的主要壓力。山區(qū)農業(yè)經濟發(fā)展落后,所以,投入少、風險低的打工經濟成為村民的首選。
(2)現(xiàn)代婚姻觀念
關于農村傳統(tǒng)婚姻,費孝通在其《生育制度》中有較為詳盡的論述:傳統(tǒng)婚姻的意義在于確立雙系撫育,用社會的力量保證生出來的孩子不但有母而且有父,男女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是一樁公眾事件,因為單靠性的沖動和兒女的私情并不足以建立起長久合作撫育子女的關系[13]。費老描述的是一個義務本位的傳統(tǒng)婚姻家庭觀念,而現(xiàn)代社會則是一個強調權利的自由社會,青年人婚姻觀念更加開放自主、重視個人幸福感,行動更加理性,并且國家和社會對婚姻的干預越來越少,婚姻不再是“一樁公眾事件”,F(xiàn)代婚姻觀念主要特征是:獨立開放、重視個人幸福感、理性。
著名社會學家英克爾斯在20 世紀60 年代的研究表明“工廠是培養(yǎng)現(xiàn)代性的學校”同時“城市經歷對于現(xiàn)代性量度有很強的間接影響”,即城市經歷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學校教育、工廠經歷等對人的現(xiàn)代性產生影響[14]。通過網絡傳媒的宣傳報道以及家庭倫理劇的連續(xù)播放,青年男女在外打工期間思想觀念的逐漸現(xiàn)代化,婚姻觀念更為開放、自由、自主,而他們的現(xiàn)實處境是一方面對于婚姻有著美好的理想和憧憬,一方面由于自己在城市處于邊緣地位而無條件在城市完成自己的生命循環(huán)歷程。
在城市的不確定感使得青年男女希望盡快解決自己的婚姻問題。務工青年在城市經歷了一些白領和工友的閃電婚之后也慢慢接受“閃婚”這一“浪漫”的婚姻形式,并且首開先河的在家鄉(xiāng)開始閃婚。目前研究表明婚前性行為已為大眾接受,而且那些外嫁別省的打工妹大都是懷孕之后不得不選擇結婚。自由開放的現(xiàn)代婚姻觀念為青年人自主選擇幸;橐鎏峁┝怂枷牖A,同時也加大了婚姻的隨意性和不穩(wěn)定性。
科爾曼理性行動理論指出“行動者只有一個行動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個人利益”, 行動者根據(jù)這一原則在不同的行動或事物之間進行理性地選擇。[15]為了節(jié)約成本,打工青年大都選擇在過年放假期間進行結婚,這樣就“生產生活”兩不誤。如果訂婚之后迅速結婚,男方就可以免去到岳父家走親戚的大筆花費。男女雙方盡早結婚可以為小家庭提前積累財富為幸福生活打下物質基礎。新婚夫婦一起外出打工,待妻子懷孕生產才回家來,生育之后把孩子帶到1歲左右就會再次外出打工。村民的理性行為使得婚姻成本最低、效益最大,保證婚姻目的即兩性結合生育子女。理性化行動使得人們精于算計更加注重個人利益得失,傳統(tǒng)婚姻儀式的形式意義和內涵被消解。
2、村落慣習:婚禮、繼嗣與面子
“慣習(habitus)指一個習得的、持久的和生產的潛在行為傾向系統(tǒng)。”“慣習在與之交往的處所之間、事件之間、人之間進行選擇,通過選擇,使得自己躲過危機和免遭質疑,確保自己有一個盡可能預先適應的環(huán)境。”[16]81;93客家地區(qū)宗族性村落對傳統(tǒng)文化行為準則保持較為完整,“閃婚”這一婚姻變革形式在本區(qū)慣習中有著獨特的“合理性”。以下從婚禮、繼嗣和面子三個方面簡要論述村落慣習對閃婚的推動作用。
(1)婚姻彩禮
本地的婚姻風俗是:見面——對八字、驗米酒——定親、議彩禮——過(完)彩禮——結婚。結婚儀式非常隆重,要到祖堂拜祖宗,還有先生在主持儀式、念祝禱語、勸誡語,F(xiàn)在本地人刪繁就簡,只留下見面→過彩禮→結婚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最快可以當天就把女方帶走。結婚的儀式大大簡化,既不拜祖堂也不拜家人,更不用請先生,只是簡單擺兩桌酒席即可。本地傳統(tǒng)風俗是過完彩禮女方就是男方家庭的人,男方可以隨時來娶親,閃婚從地方傳統(tǒng)中找到自己的正當性。20世紀70—80年代,群眾物質生活匱乏,多在家務農,彩禮多以實物出現(xiàn)。本村1975年、1984年兩份紅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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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 |
錢 |
稻谷 |
茶油 |
大豆 |
豬肉 |
雞、鴨、魚、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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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
600元 |
1200斤 |
16斤 |
160斤 |
120斤 |
若干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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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
1200元 |
1600斤 |
19斤 |
400斤 |
400斤 |
若干斤 |
我們在當?shù)叵壬鷤?982年編寫竣工的《喜喪應用大全》中看到彩禮紅單項目下列是錢、稻谷、豬肉、茶油、大豆、面餅、雞、魚等實物居多和為女家制衣物,各種衣料品色花色還有鞋子等物。彩禮對于一個普通小農家庭來說是非常巨大的一筆開支。“小農經濟生產是靠農業(yè)勞動力不計代價的投入來維持的”[10]27,農民每年除了交完稅費和自己一家大小開支外,只有少量結余,籌集彩禮的過程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而能否娶親的一個最為關鍵的條件是彩禮是否足額支付。當?shù)厝说牟识Y大部分會在結婚之前分三四次付完,只留下具有保證金性質的一小部分等到結婚前夕男方家庭才會支付完畢。2000年以前,結婚儀式一般在過年前后舉行,在這之前的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等節(jié)慶日和農忙時節(jié)男方都應當?shù)脚郊依镒哂H戚,每次都花費不菲。在這個過程中男女雙方可以自由接觸相互磨合感情但是不準在外過夜,婚前性行為是被嚴格禁止的。所以從見面到結婚的期間往往需要1—2年,這還與家庭富裕程度有關。
Y村的婚姻彩禮從1993年的8000元錢到1999年的1萬多元、2004年的2萬多元、2006年的3萬多元、2008年的4萬多元、2010年的5萬多元、2011年的6萬多元以至于今天的最高彩禮為7萬元。為兒子娶媳婦是父母人生的重大任務,一個以務農家庭積攢彩禮往往需要多年時間。本地彩禮一向具有報恩、補償、買賣等性質。然而,如今彩禮市場要價飛速上漲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女方為未來小家庭有更好的物質條件而加碼抬價。從男方家庭看,這大大加重了子代對父代的剝削。
彩禮對于男女雙方家庭都非常重要,女方家庭希望盡早得到彩禮,傳統(tǒng)的婚姻要經過三四次才能給完,而且會留一小部分在結婚前夕給,彩禮給付期間比較長。如今,在男女雙方短暫的接觸之后馬上就要過彩禮,男方家庭為了減少風險也就希望盡早把新娘子娶回來。以市場上的商品交易為例,在買賣(男女家庭)雙方要約合成契約(紅單)訂立,買方提供貨幣(彩禮),賣方就要當場交付標的(新娘)。不同于市場商品交易的是,男方家庭過完彩禮之后與自己的標的物——新娘還有時間和空間的隔離,這就將男方家庭的置于風險之中,為了規(guī)避風險,男方家庭希望縮短時間盡早結婚。按照地方過完彩禮即可娶親的風俗,閃婚在村落慣習中找到了自己的形式合法性。
閃婚大大簡化了婚姻儀式,結婚不再需要對八字是否契合,米酒是否香甜以預測未來的生活幸福,再不用進祠堂跪拜祖宗接受眾人祝福和祈求祖先蔭蔽,婚姻的神秘感、崇高感和莊嚴感都消失了,只剩下簡單的人—錢交易;橐鰞x式的簡約化透露出人際關系以及人與祖先關系的簡約化,婚姻從與整個家族村落社會有關的公共事件轉變?yōu)橐患?ldquo;核心家庭化”的小事件。
(2)繼嗣策略
宗族性村落祖先崇拜具有宗教般的信仰,“每一個個人都是生在祖蔭下,長在祖蔭下,并通過延續(xù)祖蔭的努力而賦予短暫的肉體以永恒的意義。”[17]3婚姻是“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后世”,而這兩種功能的實現(xiàn)就是要生育子孫,所以宗族性地區(qū)以及繼嗣觀念還有保持較為完整的地區(qū)都將祖先崇拜轉化為一種更為現(xiàn)實的子孫崇拜。
本地給人一種非常強烈的印象就是:不生兒子誓不罷休。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家庭有2、3個女兒后最后生1個兒子。Y村334戶中40歲以上的家庭中只有5、6戶是無兒戶。村民的強烈繼嗣觀念使得本地計劃生育政策嚴格執(zhí)行,計生工作強制力度較大,計生工作是縣鄉(xiāng)村各級基層政權組織最主要的工作和政績考核指標。
本地區(qū)孝道、家庭倫理保持的相對比較完整,父母權威較大,對家庭大事有決定權,尤其是父母出錢為兒子娶親這樣的大事有毋庸置疑的決定權。父母權威和繼嗣觀念緊密相連,如今由于打工經濟盛行,子女在家時間少,婚配機遇期短暫等原因,父母就更加急切地催促子女盡快定親結婚生子延續(xù)家族血脈。在農村,20歲是青年婚配的最佳時期,如果一個男青年到25、26還未婚的話就會被村民稱為“光棍”。父母為子女定親,希望早點抱孫子,向祖宗有個交代,自己也不枉活了一生,如果自己活著看不到孫子那就會感到人生非常悲涼。
強烈的繼嗣觀念導致計劃生育工作特別難做,每家每戶必須生兒子的宗教般信仰使得很多人采取新的策略應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閃婚就成了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為了躲避計劃生育,新婚夫婦一般不辦結婚證直接到外地打工直到生了兒子之后再回來辦結婚證、上戶口、接受罰款。20歲—30歲的適齡男女青年,有15%—20%的人已成事實婚姻但沒有辦理結婚證,主要就是這種情況。為了躲計劃生育,村民結婚盡量低調處理,男方家庭把彩禮交付完畢就將女孩子領走,擺幾桌酒席請至親的人來小聚一下,有的甚至索性連酒席也不辦了。由于自然村之間相隔較遠,這個村的村民根本就不知道別村誰家的兒子/女兒到底結婚了沒有。面對代表政府權力的村干部,村民結婚并不主動匯報,以避免村莊計劃生育工作老是盯著自家。傳統(tǒng)婚姻采取隆重的婚禮儀式公示于眾,獲得社區(qū)公眾認可的事實合法性;現(xiàn)代婚姻則是取得政府頒發(fā)的結婚證書獲得國家認可的形式合法性。為了繼嗣,村民采取“閃婚”這一蔭蔽的婚姻形式,社區(qū)事實合法性弱化,國家形式合法性缺失,農村青年的婚姻與國家和社區(qū)相關度漸漸縮小。
(3)面子競爭
村莊作為一個熟人社會,村民之間重人情、禮儀、講面子——村民“象征資本”[16]189的展示。個人和家庭在村落生活中的尊嚴感取決于他人的尊重和認可,村民的樸素平等感和攀比心理產生了面子競爭。在一個宗族性村落有多個姓氏,宗族之間的面子競爭相對較強,比如修祠堂、迎神、祭祖等都存在著面子競爭。家族之間的競爭在宗族中表現(xiàn)為個人之間的面子競爭,自己在族內做的優(yōu)秀才能為家族增光,在家族內有面子在村莊才活得體面。隨著宗族勢力的衰退,宗族之間集體性面子競爭趨于弱化,但是崛起的個體(家庭)性面子競爭卻在增強,村民在子女婚姻這件人生大事上的競爭更為明顯。
1996年傳統(tǒng)的婚姻儀式在村落中消失,婚禮逐步簡化。隨著打工經濟的興起閃婚已經普遍起來,以至于如今你不閃婚反而是不正常的。村主任說,
“現(xiàn)在的閃婚很流行,也有當天去當天就把女孩帶回來的,一般都是一個禮拜把老婆討回來,最多半個月。這里人會說閑話‘你有錢有勢才可以那么快討回來老婆;沒有錢,才那么慢嘛!’如果我兒子討老婆,我也可以一天就給他討回來,我不主張他在外面討老婆,不穩(wěn)定,走掉了,名聲不好,尤其是有了小孩子。”
農村有句話“一家女百家提”,指一家未嫁的女孩子可以有無數(shù)家的男孩子來提親,這樣這就加大了婚姻的競爭性。更重要的是村落場域內的面子競爭,比如張三家的兒子今年娶了媳婦生了孫子,李四家的兒子也是同樣年齡仍然是單身,這就無形中加大了李四家的心理壓力。輿論會說張三家有本事,兒子有出息,要不怎么那么快就結婚生子了呢?之所以村主任不無自豪的說“如果我兒子討老婆,我也可以一天就給他討回來”,因為這關涉自己在村里的面子地位,作為一個村主任如果自己的兒子討老婆那么久都沒有討到,那在村里如何立足。農村彰顯家力掙取面子的機會并不多,一般都是建房子、娶媳婦、辦酒席,而本地建房子是兒子自己的事情,除了老人去世、建房子、升學辦酒之外基本沒有其他事情要辦酒,所以對于父母來說為兒子娶媳婦不但是完成人生任務的標志也是這一輩子生命歷程中活的體面與否的重要評價指標。
現(xiàn)代是在傳統(tǒng)的基礎上生根發(fā)芽的,這條切割不斷的脈絡使得現(xiàn)代人們的生活中到處有著傳統(tǒng)的影子。潮流的城市婚姻方式——閃婚在傳統(tǒng)的宗族地區(qū)出現(xiàn)并在傳統(tǒng)中尋找到自己的正當性、合理性與合法性。彩禮婚俗、繼嗣觀念和區(qū)域內的面子競爭相互糅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推動閃婚在宗族性村落普遍起來。
四、為什么閃婚之后是閃離?
我們從表1Y村婚姻狀況統(tǒng)計中可以看到隨著閃婚的增多離婚家庭也快速上升,二者之間有著強關聯(lián)度。而且大多數(shù)都是閃婚之后快速離婚——閃離,婚姻持續(xù)期間短暫。宗族性地區(qū)重視家庭倫理和婚姻穩(wěn)定,對離婚的態(tài)度非常謹慎而且輿論壓力很大。但是近年來隨著結婚的節(jié)奏加快和閃婚的流行,離婚的步伐也加快起來。我們對表1的12例離婚個案中8例信息比較全面的離婚案例做了如下統(tǒng)計,為了說明問題我們把本村另一自然村北頭劉X的離婚案例也統(tǒng)計了進來。
表2:贛南Y村離婚狀況統(tǒng)計(2000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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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個案與人名 |
出生 |
性別 |
結婚—離婚年月 |
婚姻持續(xù)期間 |
原因 |
有無子女 |
閃婚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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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樹下 |
①劉一 |
1982 |
男 |
2005—2006 |
不足1年 |
夫妻感情不和 |
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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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劉志 |
1987 |
男 |
2009.1—2010.12 |
2年 |
夫妻感情不和 |
有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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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劉燕 |
1989 |
女 |
2010.1—2010.3 |
2個月 |
夫妻感情不和 |
無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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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布坑 |
④鐘啟 |
1978 |
男 |
2000—2010 |
10年 |
老婆外遇 |
有 |
未知 |
|
⑤鐘遼 |
1976 |
男 |
1996—2010 |
5年 |
男方好賭 |
有 |
否 |
|
|
灣上 |
⑥鐘兆 |
1979 |
男 |
2006冬—2006秋 |
不足1年 |
違背女方意愿 |
無 |
是 |
|
⑦鐘慶 |
1965 |
男 |
1986—2001 |
15年 |
男方外遇 |
有 |
否 |
|
|
曲水塘 |
⑧鐘A |
1987 |
男 |
2010.2—2010.5 |
3個月 |
彩禮糾紛;女方對婚姻持隨意態(tài)度。 |
無 |
是 |
|
北頭 |
⑨劉X |
1987 |
男 |
2010.2—2010.3 |
1個月 |
違背女方意愿 |
無 |
是 |
由表2可知,表1的8個信息比較全面的離婚案件中,2000年(不包含2000年)以后結婚的5例(①②③⑥⑧)全部是閃婚;采取閃婚形式的家庭更傾向于閃離,婚姻持續(xù)期間短暫,多則兩年,少則一個月。“閃婚—閃離”短暫婚姻的主要原因是個人追求婚姻幸福的主體意識凸顯和“閃婚”重效率不重感情的市場邏輯難以保證婚姻幸福之間的張力。具體案例原因簡述如下:
(1)違背個人意愿的婚姻結合,女方本來本來不同意婚事,被父母逼嫁。個案⑥:27歲的鐘兆于2006年與一個不滿20歲女子結婚。原因:該女子本來堅決反對這門婚姻,但由于其在家經常與父母吵架,父母收了彩禮強行將其嫁出去以圖省心。結婚之后,女子感覺生活不幸福天天吵鬧,最后兩人不得不離婚。個案⑨:北頭劉X與女方結婚一個周后一起外出打工,女方在車站逃跑。原因:女方已經有了男朋友,但女方父母認為男方家庭距離太遠,彩禮不如這家給的高,逼著女兒快速出嫁。個案⑥⑨中的女方對家長權威都做出了反抗,她們?yōu)榱俗非笞约旱男腋;橐龆幌p名折節(jié)。凡是結婚之后很快離婚的都會發(fā)生彩禮糾紛,有的甚至引起宗族沖突。
(2)感情磨合失敗;楹蠡橐黾彝ド畈恍腋,感情磨合失敗,F(xiàn)代人很重視活著的意思,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幸福。個案③:劉燕結婚兩個月回到娘家后再也不愿意回去和丈夫一起生活了,父母堅決讓她回去,她說,如果讓她回去她就自殺。最后,她以這種堅決的態(tài)度贏得了勝利。當然父母要退回男方的大部分彩禮。個案①劉一、個案②劉志的婚姻也與此類似,主要是由于個人盲目趕閃婚潮流,夫妻雙方感情不牢固,感情磨合失敗導致的閃離悲劇,這是對閃婚沖動的懲罰。個案⑧:曲水塘這例閃婚閃離表面上主要是因為彩禮未全部到位,但夫妻兩人結婚已經三個月女方不愿意與男方圓房,可見夫妻雙方感情基礎非常薄弱。后來,女方依仗自家的勢力拒不退還彩禮,具有騙婚的嫌疑。由于閃婚當事人在短時間內做決策,雙方信息難免有不對稱。該村曾經遇到過一個婚姻詐騙團伙,通過閃婚騙取彩禮。
在以上閃婚閃離的統(tǒng)計中,80后農村青年是婚姻主體,他們被裹挾在市場經濟和新自由主義思潮中經歷“現(xiàn)代化”,個人從家庭中凸顯出來,婚姻觀念更加開放自主,獨立和權利意識增強,享受和消費需求提高,堅信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因此,當閃婚不能滿足婚姻幸福時隨之而來的就是閃離和再婚。有些女性為了追求婚姻幸福不惜以死抗爭的逃婚、離婚。以上種種現(xiàn)象無不在消解傳統(tǒng)婚姻家庭的意義,對閃婚沖動的懲罰是閃離,婚姻家庭的不穩(wěn)定性對子女撫育、父輩負擔、贍養(yǎng)老人以及家庭幸福都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五、結論與討論:邁向核心家庭化和私人化的婚姻
現(xiàn)代婚姻不再是費老在其《生育制度》描述的是“一樁公眾事件”。近百年來中國文化的歷次變革都是以覺醒的個人反抗祖蔭的控制為特征的。[17]3家族力量的衰落對于家庭的扶助功能也漸漸弱化,各顧各家的狀況使家庭個性凸顯出來。而在1996年之前婚禮進行都要在祠堂進行、大擺筵席,通過隆重的婚姻儀式獲得社區(qū)認可的婚姻事實合法性,家族中的人和鄰居都會主動來幫忙,結婚是一件“大家”的公共事情。如今婚姻的公共活動幾近消失,酒席索性也不擺了,因此公共活動帶來的婚姻宣示意義也隨即消失了;橐龅暮喖s化,使得結婚家庭不再需要鄰里互助,家庭對村落和家族的依賴性減弱。婚姻從家族和村落互助網絡中逐漸脫離出來,成為核心家庭的一個小事件。為了躲計劃生育,婚姻儀式簡化而且盡量低調行事,不舉辦任何公共活動,這樣隱蔽性的婚姻致使婚姻的私密性加強。
2005年之前結婚需要到村委會開婚姻狀況證明書到縣民政處辦結婚證,2005年之后只需要男女雙方拿著身份證和戶口本即可到鎮(zhèn)上辦理結婚登記,F(xiàn)在離婚也非常方便,只要男女雙方愿意離婚,就可以協(xié)商離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離那就到法院起訴,最遲兩年判決。村落對離婚的現(xiàn)象逐漸接受,對離婚者的輿論也逐漸寬容,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那些生活極其不幸福的婚姻主體離婚。80后青年一代個人獨立性和權利意識增強信奉現(xiàn)代消費主義,為了滿足自我消費需求,他們便拼命的向父母索要彩禮。所以,本地彩禮從1999年的1萬元漲到2011年的7萬元是原來的7倍,甚至出現(xiàn)夫妻合謀抬高彩禮數(shù)額;青年婚后立即出去打工把小孩交給父母撫養(yǎng),青年人不僅推卸了自己扶助老人的贍養(yǎng)義務而且將撫養(yǎng)子代的責任轉嫁給父母;青年一代為了滿足個人消費和自身幸福一味要求父母無條件的給予其經濟和體力支持,卻忽視個人對父母對子代的義務,這樣一種權利義務失衡狀態(tài)呈現(xiàn)了代際剝削更加嚴重的趨勢。離婚、彩禮、個人消費主義、代際剝削等都表明農村青年婚姻從核心家庭的小事件向以婚姻主體個人為主的“私人化”事件轉變。
打工經濟和村落慣習所形成的動力機制推動了“閃婚”的普遍化。打工經濟為村民和村莊現(xiàn)代化提供了物質基礎,使外出務工青年接受現(xiàn)代化思想觀念的浸淫,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農村青年選擇了“閃婚”這一婚姻形式而且“閃婚”在地方慣習中尋找到了合情合理性,因此在國家現(xiàn)代化思潮與地方宗族性村落慣習的互動中形成了閃婚的動力機制。“閃婚”體現(xiàn)了青年人的獨立開放的婚姻觀念和追求幸福權利意識的增強,節(jié)約了婚姻成本。但是“閃婚”大大增加了婚姻的不穩(wěn)定因素,如伴隨著閃婚而來的閃離、彩禮糾紛、騙婚現(xiàn)象以及離婚對子女教育、父母養(yǎng)老和家庭和諧的負面影響都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在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經濟基礎與思想行為,城市文明與鄉(xiāng)村慣習的互動與互融下,農村婚姻從原來屬于村落家族并與政府、社會密切相關的 “一樁公眾事件”逐漸脫離出來,轉而成為一個帶有隱蔽性的“核心家庭化”事件和“私人化”事件。以上內容展示了農村青年婚姻變革的趨勢和邏輯路線:農村青年婚姻從與村落社會相關縮小到與核心家庭相關漸次縮小到僅僅與婚姻當事人個人相關的一件“私事”。
本文發(fā)表于《西南石油大學學報》,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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