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摘錄自武兵《私有化的路走不通——再評賀衛(wèi)方等人的謬論》,轉載自烏有之鄉(xiāng)
李曙光認為經(jīng)濟改革”走到頭”了,”實際上已經(jīng)結束了。”但賀衛(wèi)方卻不這么認為。他在西山會議上特別提醒精英們:”民法上的基礎就是私有制,尤其是農村的土地問題,下一步一定要推動私有化,土地真正的私有,而不是集體制度的方式,否則農民最受損害。”
另一位與會者在發(fā)言中也大談農村土地和集體經(jīng)濟所有權問題,他提出一個奇怪的問題:”憲法講的土地歸集體所有,誰是集體,誰代表集體?”他認為”我 們現(xiàn)在講集體,都是講干部,……集體經(jīng)濟淪為干部經(jīng)濟。” 聽話聽音,鑼鼓聽聲。這位先生也是主張農村土地私有的,不過,他比賀衛(wèi)方隱晦和婉轉一些罷了。西山會議的這種論調,可以說是我國經(jīng)濟學界鼓吹私有化人士所 主張的土地和資源也應私有化的又一次集中反映。
新自由主義的精英們?yōu)槭裁丛谶@個時候提出農村土地私有化問題?這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與對待的。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農村從人民公社體制轉變?yōu)榉痔锏?戶、實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自由派精英們并不滿意這種”長期不變”的體制。在他們看來,作為農村主要生產資料的土地,農民只有”使用權”,還沒有在法律上真 正成為私人所有,土地產權還不能進入市場買賣,也就是說,農村的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還沒有達到他們私有化的目標,所以,他們就打著土地經(jīng)營要”規(guī)模化”和”市 場化”的旗號,把農村的改革往農業(yè)資本主義的道路上領。
其實,農村土地私有化這條道路,既不是什么”創(chuàng)新”,也不是什么”發(fā)展”,幾千年的歷史滄桑,中國農民早就領教過。實事求是說,農村土地私有化問 題,并不是西山會議某些精英的首創(chuàng),持這種主張的也不是賀衛(wèi)方一個人或他們小圈子里的幾個人,它是社會政治的一股思潮,是階級斗爭的一種現(xiàn)象。這股思潮時 起時伏已經(jīng)存在許久了。農村實行土地公有制和合作化時期,就有人反對;改革開放以后,又有人重提農村土地私有化問題,最近幾年,這樣的呼聲越來越多了。例 如,2005年10月9日《財經(jīng)時報》就發(fā)表一篇《圈地運動越演越烈,農民土地私有化勢在必行》的文章,該文說:”實行土地私有化不單是出于提高生產效率 的要求,也是出于提高農民收入、保障農民權益、推進中國城市化,以及讓中國加速融入世界經(jīng)濟中去的要求。” 文章還認為”中國越演越烈的圈地運動,恰恰是因為土地的集體所有。”所以文章建議要盡快私有化。該文接著說:”中國農民的土地經(jīng)營規(guī)模雖然永遠不可能達到 美國農場的平均規(guī)模,但在土地私有制下,隨著農民的逐漸移出,戶均土地規(guī)模可有相當程度的擴大應無疑問。”"怕產生新的地主、新的佃農和新的雇工。殊不 知,在市場經(jīng)濟下所謂地主,大多是因為善于經(jīng)營土地,才能逐漸擴大對土地的所有權。不準地主出現(xiàn),便使農村地區(qū)得不到企業(yè)家精神本來可以帶來的各種好處。 這種做法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這也是和城市地區(qū)的政策相矛盾的,反映出對農民的歧視和雙重標準。”2005年12月19日許平中先生在《土地私有是解決 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一文中說:”轉移農業(yè)人口和實行土地規(guī);(jīng)營是基本出路,這需要充分利用市場手段甄別人們的素質和特長,使具有‘非農特長者’果斷 放棄土地,讓土地流轉到‘高效經(jīng)營者’手中,所以必須實行土地私有、允許買賣的制度。實行這一措施遠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這一措施又是萬萬不能的。”"解決 中國農業(yè)出路的根本途徑在于土地私有、允許買賣。”這位先生又說:”自從中共統(tǒng)治大陸以后,就力圖把農民都組織起來,最大限度地增加糧食總產量,在養(yǎng)活自 己的同時,還養(yǎng)活全國的非農業(yè)人口。應當承認,這一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從總體上看,這一努力卻是失敗的,使中國農業(yè)走了大彎路。”(摘自”學說連 線”http://www.xslx.com發(fā)布時間:2005-12-19)像這類的文章是很多的,筆者在百度上一搜,就有上百篇,甚至更多。有些文章 一看題目便知道他們說什么了,例如《論土地私有化的迫切性》、《土地私有制與憲政共和的關系》、《我呼吁土地私有化 》、《 土地私有化的利和弊》等。
盡管這些主張私有化的先生們言之鑿鑿、信誓旦旦,但謬論終歸是謬論。曾經(jīng)寫過《我向總理說實話》的李昌平就對農村土地私有化的各種主張進行過有力的 批駁。他說:”私有化肯定不能夠給農民產生增量,只能夠給資本家創(chuàng)造增量。”"如果你允許土地私有化,允許兼并、買賣的話,那么大量的農民隨時可能賣土 地,比如生大病了要賣,這樣他們就會變成無地農民。”他說:”有人說土地私有化可以搞規(guī)模經(jīng)營,但你說誰來搞呢?還是資本家。”他還不無感慨地說:”我的 觀點是,農村需要三項建設,一是人的自身建設,二是鄉(xiāng)村社會的組織建設,三是制度的建設。但中國這十幾年的農村改革,沒有哪一項上有一點成就。我認為真正 稱得上鄉(xiāng)村建設運動的,只有毛澤東,他在這三方面都做了很多,比方說合作醫(yī)療,掃盲,九年義務教育,像我這個年齡的人很多都能讀高中,上大學。” (2004年7月18日《中國鄉(xiāng)村建設系列(一)李昌平采訪手記》)李昌平在另一篇《慎言農村土地私有化》的文章中說:”地方有不少官員主張土地私有化, 專家、學者中主張土地私有化的也大有人在。甚至有不少學者認為中國‘三農’問題的根在于土地公有制,認為只有土地私有化了,農民就有了產權、有了人權、有 了一切,國家就有活力了,就可以進入一個理想世界了。”他指出:”中國農民中的絕大多數(shù)沒有私有化的要求。”"《潛規(guī)則》的作者吳思先生在和農民座談時, 提出土地私有自由買賣的方案征求農民意見,農民的回答是土地不能私有、不能買賣。”"如果國家允許農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會在一夜之間成為大地主,很多 農民很快會成為無地游民,我們?yōu)槭裁匆阎袊r村社會拖回到上個世紀的30年代呢?”"那不是又要打地主分田地了嗎?”"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在土地私有 化的制度條件下,為什么就戰(zhàn)亂不斷、民不聊生呢?……假如中國的土地制度真的回到了上世紀的30年代的私有制,中國就必然出現(xiàn)眾多的非法生存者,整個社會 就會長期處于一個不安定狀態(tài),當條件成熟時必然演化成無地農民革命運動。因此,中國維持和完善現(xiàn)存的土地公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博客中國網(wǎng)http://column.bokee.com/72788.html2005年05月16日10時40分專欄文章)
賀衛(wèi)方說”集體制度的方式,農民最受損害”,這是閉著眼睛說瞎話。2006年4月10日《中國新聞周刊》刊發(fā)的一篇題為《只有集體化道路才是正確方 向》的文章。文章介紹:安徽省的小崗村自1978年分田單干至2003年,人均年收人尚不足2000元。2004年10月從省里下派的小崗村黨支部書記沈 浩同志帶著12名村里人赴山西大寨以及河南耿莊、紅旗渠、南街村等一些走集體經(jīng)濟道路致富的明星村參觀學習。他們對照這些先進典型經(jīng)驗,反思自己的發(fā)展之 路,不無感慨地說:”小崗落后了。”被小崗村視為學習榜樣的南街村,是遠近聞名的堅持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的先進村。他們堅持公有制,經(jīng)濟大發(fā)展。村民享 受14項公共福利,住房、上學、就醫(yī)、吃水、燒氣、用電等都是公家供給。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村沒有大款暴發(fā)戶,也沒有一個窮光蛋,是真正的共同富 裕。面對小崗村的反思與農村一大批堅持走集體化道路致富的典型,賀衛(wèi)方們私有化的謬論和讕言就不攻自破了。
這里還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人往往把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當成個體小生產來說明單干比集體經(jīng)濟有效率,農村絕不應再搞公有制。筆者認為,這鐘比喻是不恰當 的,某種意義上是一種偷梁換柱的把戲。中國幾千年的農村經(jīng)濟一直是小生產、單干,為什么農民終日辛苦勞作卻吃不飽、穿不暖,經(jīng)常出現(xiàn)餓死人現(xiàn)象?那是因為 土地私有制和存在剝削,F(xiàn)在農村的承包制——雖然有某種意義上的單干——其效率與舊中國的單干相比完全不同,原因何在呢?這用”單干”是解釋不了的,只有 從新中國消滅了土地私有制、實行土地公有制和消滅剝削的根本制度層面上進行解釋才能說清楚。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毛澤東時代大規(guī)模的農田水利建 設和化肥、農藥工業(yè)的建立,為聯(lián)產承包時期的農業(yè)效率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筆者引出李昌平的文章和農村的典型事例,已經(jīng)把土地私有制與公有制的優(yōu)劣、群眾的意愿和農村發(fā)展的方向基本上印證了。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 一五”規(guī)劃《建議》,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這就是說,我們要建設的是社會主義新農村,而不是資本主義或封建主義的舊農村。什么是 社會主義新農村?首先要搞清什么是社會主義制度。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jīng)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總稱。作為社會 主義生產關系總和的社會主義經(jīng)濟制度的首要特點,是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不能離開公有制這個主體的,如果按照賀 衛(wèi)方們私有化的主張,離開了公有制這個主體,那就不成其為社會主義新農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