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ǒng)與中國人》摘選 (一)
鴉片戰(zhàn)爭之后,我們的民族才開始逐步結束自我陶醉的盲目狀態(tài),開始面對自己。一個民族要認識自己是很不容易的,而要認識自己的弱點和反省自己的黑暗就更不容易。思考失敗的原因并不意味著對自己的民族文化進行根本性的反省,更不意味著對自己的民族性弱點會進行全面的理性的批判和認識。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認為:中國人的秉性,進入近代以來,已有世界主義變成民族主義。五四運動對國民性的反省,超越了鴉片戰(zhàn)爭以來反省的抽象性,開始對國民性的劣根性進行具體的揭露和展示,而且用現代“人”的標準和尺度來揭示國民性的弱點。在梁啟超看來,真正要救國,要真正的分擔民族的憂煩,就應當求助自己,而不是責備他人,勇于自責自救的愛國者,才是具有憂國精神的切實的愛國者。
自我認識是為了自我強大,自省是為了自強,自責是為了自立。改造人的精神素質,重塑國民的靈魂,便是開啟我們民族現代化大門的鑰匙。這就是五四時期中國知識分子找到的民族更新的突破點和生長點。在嚴復看來,中國改革的關鍵在于國民本身。梁啟超也認為,只有民力、民智、民德綜合而成的國民獨具之特質,才是一個民族的劣根。這種治本的思潮,到了五四新文化運動,便轉化為強大的人道主義思潮和個性解放思潮。魯迅的偉大之處就在于把國民性的改造和對封建宗法制度的批判及對各種封建主義文化觀念的批判結合起來,謀求中國人民的精神從封建的社會結構和文化結構的巨大桎梏中解放出來。在我國宗法文化觀念中,也講“人”,但它并不把人視為一種距離獨立人格的存在。相反,它把人看成是整個宗法觀念文化系統(tǒng)中的一個固定點,人只是一種依附的、固定的存在。即使在家庭里,父母愛孩子,也是從家族伸延的功利打算來“愛孩子”的,這種愛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愛,而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恩惠,一種施舍性的交易,它并不尊重人本身的價值。在五四,便出現了一種非常有趣的現象,一批偉大的愛國者,一批深情的愛著自己祖國的中華兒女,卻表現出對自己民族的“不滿”,并萌動出很深的“審父”意識。
五四新文化運動是一次獨特的文化革命,是中國文化史上的偉大質變點,它給世界和中國人民提供了一種對傳統(tǒng)文化的全新認識,并開始了總體性和自救性的理性批判。它是一場刨祖墳的革命運動,難怪那些淺薄的國粹主義者,要痛心疾首地詛咒文化革命家們是“數典忘祖”。李贄、康有為的思想還是試圖在已有的文化體系內調整社會的矛盾,并不是嚴格意義的社會文化革命運動;農民戰(zhàn)爭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化革命。魯迅先生諷刺的阿Q式的革命,就是沒有文化沖突的革命。無論是改良派還是孫中山的革命派,他們觸動的主要還是表層的文化,即有形的文化,對于深層的文化,即對我國的封建主義文化觀念,還沒有表現出改革和革命的徹底性。五四運動這種抓住某一古圣人作為舊文化的人格代表加以攻擊的“策略”和文藝復興很不相同,“文藝復興”采取的策略是“復古”,即復興古希臘古羅馬的文化,他們在復興古代燦爛文化的旗幟下,張揚嶄新的人文主義觀念,讓人帶著他們應有的尊嚴和價值在大地上崛起。復興古代文化精神不僅是它的策略,而且也是它的實質。而五四新文化運動則是與古代文化精神背道而馳的,它不是復興古代文化精神,而是全面地、徹底地否定、批判古代文化精神,它不承認中國古代具有一種特別有益于民族生存發(fā)展的精神。
盡管五四新文化運動對傳統(tǒng)采取一種“偏頗”的態(tài)度是必要的,如果沒有這種偏頗,就不足以撼動堅固的傳統(tǒng),不足以打破傳統(tǒng)的穩(wěn)定性結構,也就沒有我們今天“從容”選擇的可能。有些從事文化革命的先行者在審視我國傳統(tǒng)文化時,摻和進比較嚴重的自賤自虐心理,覺得自己的民族什么都不如別的民族,從而產生一種徹底的悲觀主義,并導致“全盤西化”的結論。而民族自虐則導致民族的自我作踐,自我菲薄,以至喪失民族的自信心,這也是民族主體性的失落。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要戰(zhàn)績表現在對舊文化體系的批判,而不是表現在對新的文化體系的建設上;對民族病態(tài)以及整合傳統(tǒng)文化的深刻認識和人的自覺意識,還只是停留在少數人的范圍內。當時許多知識分子感到醒來了但又無路可走的極大悲哀,他們發(fā)覺自己仍處于未醒的多數力量的包圍之中?梢哉f,五四新文化運動并沒有完成民族性的啟蒙;這些幾千年積淀而成的最堅固的文化層,使無數的文化革命者的頭顱撞得粉碎。他們只著力于揭露和展示傳統(tǒng)文化的黑暗面和消極面,卻未能科學地回答造成這種黑暗面和消極面的根本原因,也未揭示各種文化要素的演化過程,更沒找到傳統(tǒng)文化轉化為現代型文化的內部機制。由于當時民族災難過于深重,民族“救亡”的實際要求太迫切,因此,不可能讓知識分子在形而上的層次上從容的思考,先驅者們便紛紛地轉入實際的革命實踐活動,把精力防在救國的實際行動上,陳獨秀就是這樣的急先鋒。他很快把改造國民性的問題同“革新政治”聯系在一起,后來就轉入純粹的政治革命斗爭實踐。因此,在五四時期較深刻地探索國民性病態(tài)的時間和規(guī)模就很有限,不應做過高的估計。
在杜維明先生看來,中國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某些流弊,究其文化原因,在于未能很好的保留和弘揚傳統(tǒng)文化,特別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和人生理想。我們認為,在中國現代化過程中,負有歷史使命的中國知識分子應當為實現這一目標創(chuàng)造充分的文化條件,其中迫切和重要的工作是持續(xù)地反省和檢討我們的文化傳統(tǒng)。這是改造傳統(tǒng)文化,特別是從根本上改造儒家文化的立足點。傳統(tǒng)文化精神,特別是中國人民的精神風貌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儒家文化精神和道家文化精神,最大的弊端就在于它告訴人們:不要尋找、不要追求、不要創(chuàng)造。西方社會是進入后現代化的社會,與我們的具體國情不同,我們的國家是正在踏入現代化的社會。我們的問題不是把人際關系修補的更加精致化,而是要調整和改革固有的社會關系,激起億萬人民的智慧潛能來共同擺脫貧窮,爭取民族的繁榮和富強。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儒家和道家的基本文化精神不利于我們這樣做。對于傳統(tǒng)文化,著眼于批評,著眼于尋找轉化的機制。
文化長時間的穩(wěn)定發(fā)展構成一個民族的傳統(tǒng)。古典文化的完整形態(tài)進入轉型時期就會發(fā)生蛻變,文化上的這種蛻變極少能以順利盡如人愿的方式進行,更為常見的是各種搖擺和困惑。加入我們能夠認識傳統(tǒng)的機制和現代的機制在運作上的區(qū)別,認識傳統(tǒng)價值觀與現代價值觀的不同點,也許可以多少地減輕轉型時期的困惑,走出一條接通傳統(tǒng)與現代的路徑。傳統(tǒng)社會與現代社會的界限是很難劃清楚的,但又有一些很明顯的外部標志。如果我們把文化看成由物質、制度、精神等多層面組成,其中制約它們的是一套核心價值觀念這樣的人類創(chuàng)造物的話,我們就更應該站在文化的角度反思傳統(tǒng)與現代。構成傳統(tǒng)社會與現代社會的分別很可能就在于那套核心價值觀念的不同。人類從意識和發(fā)現個性、主體性價值之后,現代就開始萌芽,圍繞著這個核心并且逐漸通過人類的歷史活動展開形成文化的現代形態(tài)或稱現代文化。傳統(tǒng)價值觀念根本不予承認人的個性、主體性價值,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古典形態(tài)的文化,其價值觀念的核心都是諸如神、種族、家庭這樣一些普遍的價值,人只有通過修行、懺悔、履踐等功夫與它們重疊合一才能體現自己,否則就是異端或禽獸。人類的個體意識和主體價值這時候處于休眠和不覺醒狀態(tài)。從人身依附到家庭協(xié)作的農業(yè)生產轉變?yōu)楣蛡騽趧雍妥杂善髽I(yè)的工業(yè)生產;從君權神授、奉天承運的人身束縛與專制的政治制度轉變?yōu)樘熨x人權、三勸分立的近現代民主政治制度;從代圣人立言、代神立言的注釋型學術轉變?yōu)椴患僖腊、自由研究、自由發(fā)現的創(chuàng)造性學術;從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不平等刑法轉變?yōu)?/font>“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從血統(tǒng)、地位、出身支配個人的等級型人生轉變?yōu)樵跈C會面前人人平等的自我實現型人生……古典形態(tài)到現代形態(tài)的文化轉型,其核心就是價值觀念擺向的轉移:從神、種族、家族到個人、主體。
我們很難回答個性與主體性的生長與現代社會的一系列變遷誰是因,誰是果,也可能互為因果,但留心觀察的話,不難發(fā)現現代文化的基本創(chuàng)設在所有方面都體現了個性與主體性的精神,而古典則相反。正如古典文化有其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一樣,現代文化在其表現上也有許多不能令人滿意的地方。如果我們不能使鐘擺擺向個性和主體性,那我們將永遠徘徊在現代大門之外,永遠失去實現自己美好夢想的那一天。個性和主體性應包含三個方面的含義:個人是作為主體而存在的,他的自主性只能屬于他自己,命運不是操在神或別人手里,而是操在自律自足的他自己手里;任何一個個人都是不可替代與不可重復的,因而人的精神個性——獨創(chuàng)性與能動性——應當得到尊重與保護,任何人或組織都不能剝奪;還意味著對個人人格的尊重和人的尊嚴、人格平等,在這個意義上,個性與主體性是與最徹底的人道主義相通的。人的主體意識的萌生與發(fā)展,標志著對人的重新發(fā)現。如果沒有精神個性,人類就不會有哲學、不會有詩,也不會有科學。但長期以來,人類只是不自覺地運用自己的稟賦,或者只有極少數貴族享有這種權利。一個不尊重自己人格的人,我們很難希望他會尊重別人的人格,一個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同樣很難希望他會真正愛惜別人的生命。承認了獨立的個人人格,才有可能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普遍的人格概念——人道主義。邁出了自我肯定的第一步同時就意味著近代人道主義觀念的確立。沒有人的觀念的根本轉變,沒有近代人道主義意識,文學要想取得如此震撼靈魂的效果,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我們今天以個性和主體性價值觀估定傳統(tǒng),就會發(fā)現古典傳統(tǒng)其核心價值觀是與現代價值觀完全背道而馳的。世界上的現代化國家是近百年來一系列成套的運動的結果,至少包括文藝復興、宗教改革、資本主義、啟蒙運動、產業(yè)革命、科學興起這幾個最主要的環(huán)節(jié)。從開始演變到目前福利社會的階段,代價是沉重的;大約從十四世紀開始的那些成套運動不是平白無故忽然冒出來的,早在希臘時代和羅馬時代就種下了日后茁壯成長的種子,沒有在古典傳統(tǒng)階段孕育出后來促進社會進步的因素,今天西方所達到的進步依然是不可想象的。中國介入世界潮流,開始從傳統(tǒng)到現代的演變,并不是社會機制出現轉型的新變化而主動開始這一過程的,而是西方人打進來,自己碰得頭破血流才開始“悟道”的。禮治秩序就像文化環(huán)境的大搖籃,個體由生至死生活在這個大搖籃中,處于精神上、人格上被監(jiān)護被規(guī)定的地位,對獨立人格和個性的束縛是嚴酷的。羅馬國家時期畢竟還存在過個人財產權,法律上也給予明確的規(guī)定和保護,中國社會則從來沒有萌芽過個人財產權,有的只是家族共同占有制,直到二十世紀初才開始出現個人財產權。
如果說禮治秩序從強制的外在方面取消、抑制主體性與個性的話,老莊的宇宙觀、人生觀則從內在的方面取消、抑制主體性與個性,對個體來說,根本就不存在可以自我實現的文化環(huán)境和社會條件。根本就沒有自我實現的主體能力——這或許就是儒道互補。中國傳統(tǒng)倫理觀,由于排斥了個性與主體的觀念,它缺少一個評價道德與非道德的行動的統(tǒng)一尺度;抽去承認與尊重個人獨立人格的基準,就不可能真正評價個人的行為。中國數千年的歷史,貶低人、不尊重人、壓抑人、剝奪人的事俯拾皆是,并非由于圣人先哲定下來的道德未曾推廣,而是由于我們自己的文化病態(tài),失去讓人站起來的基石:獨立人格。道德君子們干著慘無人道的行為時,很可能覺得他自己就是道德的。中國社會在古典時期形成的傳統(tǒng)文化是建立在上述非個性、非主體性的價值觀基礎上的;它同現代社會所要求的個性主體性價值觀是根本上沖突的、格格不入的。這種狀況決定了中國走向現代化不采取“古典的復興”的形式而采取“被現代化”的形式,它在現代化的路途中需要不停地反思和批判傳統(tǒng)文化,在傳統(tǒng)面前保持清醒的認識。沒有一個開放的文化環(huán)境,不以開放的心態(tài)接受人類精神和物質財富,中國的現代化是不可想象的。從傳統(tǒng)社會到現代社會,是社會結構的大轉變,方生方死,新舊沖突,千頭萬緒,但其中最核心的是作為文化深層的價值觀的轉變;可以說,建立個性與主體性價值觀是成功地轉化傳統(tǒng)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