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說著自己都不相信的話,那么他就準備著犯下任何罪行。
——托馬斯·潘恩
按照不同的分類,社會控制可以分為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又可以分為積極控制和消極控制,還可以分為硬控制和軟控制。所謂硬控制,就是基于法律,規(guī)定,政策等文件和條例進行社會控制,而軟控制就是道德,慣習,習俗等進行社會控制。
在學界,最早提出“社會控制”這一概念的是美國社會學家羅斯。他所說的社會控制主要是指社會對個體或集團的行為所作出的約束。這種約束可以是強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從美國的社會學家眼中,我們無法窺探出中國本土的社會控制,除了法律、法規(guī)和習俗以外的另外一種社會控制方式。究其根本,因為兩種文化的差異性,所以導致了兩國的基層政府官員進行村莊治理的時候所作的政治行為也可能不同。
中國的政治,從歷史的層面來講,因為“政治早熟”,所以我們把“政治”(Politics)本身變?yōu)榱艘环N“權術”,權術背后的“厚黑學”與“陽謀論”始終貫穿在鄉(xiāng)村社會的政治生活當中。實然,正是因為權術,所以對待農(nóng)民時也常常采用具有厚黑色彩的政治語言和行為。從“愚民政策”到“政治失信”,農(nóng)民所面對的一個政治群體的語言,更多的是希望(只是希望,沒有監(jiān)督)政府官員能夠履行政治承諾,但是,這樣的“希望”(Hope)就逐步的演變?yōu)橐环N“政治忽悠”。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呢?如果政府與官員踐行了政治承諾,那么農(nóng)民就會認為其是“好政府”和“好官員”,反之,農(nóng)民也沒有辦法“反議”,只能“忍氣吞聲”,最多是背后的謾罵或者是“藝術抗爭”(比如寫詩、歌謠等形式,再進行口傳)。但是農(nóng)民的心里還是非常期待“青天大老爺”出現(xiàn),所以政治忽悠才得以成為鄉(xiāng)村社會控制的一種“軟控制”。這種形式,不同于習俗,也不同于法律,只是政治承諾,但是成敗,作為與不作為,都是基于“把希望給你”,但是辦不辦,做不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反抗了,那么一點希望都沒有了。所以,基于保守的文化,農(nóng)民往往選擇“忍氣吞聲”。
正是因為“忍”的文化傳統(tǒng),所以鄉(xiāng)村干部也就用這一套方法,一是可以獲得農(nóng)民的好評(民意也可以決定政治前途),二是可以很好的“管理一方平安(平安更多的是“地方穩(wěn)定”的意思)”。
政治忽悠,作為鄉(xiāng)村社會的控制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抓住了農(nóng)民的保守心理,抓住了農(nóng)民“忍”的文化傳統(tǒng),抓住了一種“政治智慧”的要義,所以被從上到下的利用起來,從而達到“不出事的邏輯”(賀雪峰、劉岳,2010)。然而,政治忽悠作為統(tǒng)治的技術,其害處又在于,如果被識破或者超越了農(nóng)民的心理底線,那么會比“魚死網(wǎng)破”的危害還大。如果說因為失范所帶來的懲罰可以被農(nóng)民所忍受的話,那么欺騙往往讓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得不償失。殊不知,政治忽悠其實就是在自我消解自我的統(tǒng)治力。更關鍵的是,政治忽悠能否被識破?還可能是,農(nóng)民沒有耐心了,把“欺騙”直接變成問責政府的罪證。所以,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管理技術。雖然是一個比較有效的,符合鄉(xiāng)村社會文化心理的一種“策略主義”(歐陽靜,2011),但是,萬一失控,其極有可能成為某個群體事件的導火索。
據(jù)資料顯示,歷史學家秦暉將農(nóng)民起義歸為六種類別:(1)官府濫用民力,橫征暴斂。(2)官府實行嚴厲的經(jīng)濟壟斷。(3)官府進行嚴厲的戶口控制,一種是百姓想要遷徙卻被限制,另一種是百姓不想遷徙卻被官府強行遷徙到偏遠地區(qū)去墾荒。(4)官府吏治腐敗,法外敲詐。(5)官府和民間對組織資源的爭奪。宗教等組織提供了一種民間結社的形式,官府是不允許民間結社這種現(xiàn)象存在的,所以官民之間會發(fā)生沖突。(6)天災與外患等非社會因素。這其中雖然沒有提及“忽悠”會導致什么不當?shù)暮蠊,但是,如果謊言如果被反利用,忽悠被農(nóng)民學會,將其作為反抗的一種,那么綜合種種原因,危害性也就不言而明了。比如,秦朝末年的陳勝,吳廣起義不就是很鮮活的例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