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們?yōu)楹文茏屚恋亻e置得起?
近日,《國際金融報》逐一走訪上海近年來的最高價地塊,用相機記錄下“地王”現(xiàn)狀。2013年上海拍賣總價“地王”,一小塊地被圍住搭建成廢品收購站,還有小塊地種上了玉米,“綠油油的,長勢特別好”。2011年的上海單價“地王”,三年已過,“設計規(guī)劃正在進行,將在不久的將來動工”。2010年,外灘8-1地塊以92.2億元的天價成交,如今項目雖然在建,但地皮的使用權究竟屬誰,依然成謎,“復星、SOHO中國、綠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2010年,位于松江南佘山板塊被招商地產和萬科聯(lián)合競得,樓板價達16488元/平方米。如今小區(qū)已建成,“開盤后,在幾個月內竟一套房源都沒賣出,直到以六折大幅度低姿態(tài)降價銷售后,才緩解了資金壓力”。
市場機構CRIC研究中心針對近兩年全國土地市場“地王”項目的統(tǒng)計數(shù)據顯示,全國范圍內2011年至2013年年度經營性用地單價和總價TOP10地塊共計55幅,這些地塊大部分位于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其中,近四成地塊尚未動工。究其原因,有的是因為房地產私募到期兌付壓力大,有的是因為土地價格太高難以盈利,還有的是因為拆遷、規(guī)劃阻礙開工。
花那么大的價錢才坐到的“地王”寶座上,土地到手后一“閑”就是好幾年,任何企業(yè)投資,都是要算好資金賬的,這些企業(yè)難道個個財大氣粗到可以幾十億幾百億買塊地閑著玩兒?事到此地我們不能不提出一個疑問,這些闊佬們買地所出的高價究竟是真的還是假的?地方政府究竟有沒有按照他們的競拍價將土地出讓金全部收到位?
這個問題如果去地方政府去打聽,可能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因為土地出讓金向來就是一筆糊涂賬,正因為其糊涂的“特色”,才成為地方政府玩命搶地賣地的根本動力。不過,有些事情直接了解有困難,我們可以從側面了解。比如去年安徽省檢察院就通報過一個案子:合肥市高新區(qū)征地拆遷辦原主任馮夏收受賄賂、濫用職權,使某公司少繳國有土地出讓金8660萬元。
貪官受賄,早就耳朵聽出老繭,咱麻木已久,不愿再費口舌。但這條新聞中的“使某公司少繳國有土地出讓金8660萬元”倒是很有看點的?袋c有二。一是目前土地出讓,都是由國土管理部門掛牌公開競標,這競拍到的東西好像應該先付錢,后交貨,怎么會發(fā)生“少繳”這樣的漏洞的呢?第二,一個小小的區(qū)拆遷辦主任,就可以通過自己的運作,使一家公司就少繳土地出讓金8660萬元,那要是官位再大點的貪官,不是可以免得更多?這土地出讓金的繳納,究竟是按競拍價為標準,還是隨意操縱,“酌情”認定?
過去,央企爭當“地王”時,我曾經分析認為這是一種極其卑鄙的利益輸送。央企因壟斷經營其利潤是巨大的。這部分利潤不花掉的話,就要以稅收的形式上繳中央財政,這是他們內心決不愿意的。這筆錢就是交,也是交給地方財政的好。因為給了地方財政,就等于進入了活水池,地方上的感恩戴德是必然的,紅包回扣也將是大大的。一塊屁大的地就輸送幾十個億,地方政府那個樂呀就甭提了。至于這塊地今后是不是開發(fā)搞房地產先兩說著,就是讓它撂荒又怎么樣呢?人家地方政府得了這么大的好處,是決不會為難“大哥”的。即使今后上面查得緊,必須要把房地產開發(fā)出來了,也沒關系呀。變個法子,以低廉的價格賣給自家的員工不就得了?該交的國家稅收不就這樣輕松地變成壟斷福利了嗎?
但從本起案件來看,事情遠遠要比這復雜得多。所謂的“地王”也許根本就是子烏須有,不過就是開發(fā)商與地方政府聯(lián)合設計一個天文數(shù)字而糊弄視聽,從而有效地調動百姓對房價上漲的預期,一畝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土地出讓金不過就是個虛擬的數(shù)字,反正誰也搞不清地方政府究竟賣了多少地,收到多少錢。到時候,通過各種“運作”就給開發(fā)商“免掉”了,只是房價卻實實在在上去了,“主任”們的好處自然是大大地了。
事情總是這么湊巧,就在我為此苦苦尋找證據的時候,前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最近出了本書,書中告訴我們:前幾年,部分城市盲目大拆大建,形成大量被動性住房需求,至今尚未消化。有的地方還在搞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人為地擴大房地產市場需求。一些地方從土地收益中籌集大量城市建設資金,抬高了土地和房地產價格。
用抬高地價的方法來抬高房價,然后由地方政府與房地產開發(fā)商共同分贓,這就是這些年來“地王”頻現(xiàn)的實質。這些“抬”出來的地王因為由地方政府“精心呵護”或者是“暗中交易”,土地閑置又怎樣?造了房子賣不掉又怎樣,最多不就是“合作雙方”少得點利,最多讓銀行去兜底,不就徹底結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