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基于豫西元村的研究 *
邢成舉
摘要:出現貧困的代際傳遞,是因為當前階段的農村貧困已具備顯著的結構性內涵和特征。貧困人口具有社會資本、經濟資本、政治資本和人力資本等四方面的結構性貧困特征,這些結構性貧困要素構成了鉗制和制約貧困戶跨越貧困陷阱的主要障礙,結構性貧困的出現也使得代際間的脫貧行動異常艱難。按照馬克思主義反貧困理論的觀點,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就需要破解結構性貧困,要從社會、政治、教育和經濟等層面革新或建構出親貧的結構,以使貧困人口擺脫不利的結構性位置和處境。
關鍵詞:結構性貧困;貧困的代際傳遞;精準扶貧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 文章編號:
自國家“十一五”規(guī)劃將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列入扶貧工作議程之后,該問題就成為了貧困和扶貧研究領域的一個焦點問題。當前,我們國家的扶貧工作已經進入到了攻堅階段,但是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仍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扶貧要啃“硬骨頭”就包含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如無法解決該問題,那么“十三五”時期實現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就會異常困難,已脫貧者返貧的情況也將時有發(fā)生。因此,從理論層次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繼續(xù)開展系統深入的研究,同時在實踐層面設計對應的解決措施是顯得十分必要;仡櫼酝难芯,我們發(fā)現,研究者或是以貧困者家庭內部的因素,如家庭人口、受教育程度、債務狀況、居住環(huán)境、健康狀況等對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進行分析,或是從家庭外的社會因素,區(qū)域經濟發(fā)展水平、社會保障制度、教育發(fā)展水平、醫(yī)療狀況等,對貧困的代際傳遞機制進行了闡釋,還有一些研究者從社會保障、教育、培訓、醫(yī)療等角度提出了應對貧困代際傳遞的對策建議。應該說,已有的研究對我們認識和理解貧困的代際傳遞具有諸多的啟發(fā)和幫助,但相關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即對貧困代際傳遞現象的認識還不夠深刻和系統,以往研究當中也存在一定的分歧和爭論。本文試圖從結構性貧困的角度對貧困的代際傳遞問題進行全新的分析和闡釋,以克服以往研究中的分歧并提出一種新的分析框架。
一、貧困的代際傳遞——實證資料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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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際/戶別 |
貧困 戶1 |
貧困 戶2 |
貧困 戶3 |
貧困 戶4 |
貧困 戶5 |
貧困 戶6 |
貧困 戶7 |
貧困 戶8 |
貧困 戶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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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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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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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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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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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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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我們使用“+”表示非貧困狀況,而使用“-”表示貧困狀況。表中9個貧困戶父母和祖扶貧的貧困狀況通過在村莊內的訪談得知。
通過表1的內容,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廟溝組的9個貧困戶當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貧困的代際傳遞情況。其中三代人全是貧困狀況的占比為56%。而出現三代人中兩代人貧困的情況則是33.3%,當然這當中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隔代的貧困傳遞,如貧困戶6的祖父輩貧困,但父母并不貧困。在表1當中,還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即貧困戶9的情況,該農戶的祖父母和父母均不貧困,但是唯獨自身這代人出現了貧困,這是什么原因呢?這主要是因為貧困戶9遭遇了車禍,在車禍中喪失了部分的勞動能力,而妻子也跟其離婚了。在父母還健在的時候,貧困戶9并不算貧困,但是其父母過世后,其就陷入了貧困狀態(tài)。貧困戶9的情況比較特殊,對于本文來說,我們主要研究的是一般狀況下的貧困的代際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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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際/戶別 |
貧困 戶1 |
貧困 戶2 |
貧困 戶3 |
貧困 戶4 |
貧困 戶5 |
貧困 戶6 |
貧困 戶7 |
貧困 戶8 |
貧困 戶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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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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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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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戶主 |
1 |
1 |
1 |
2 |
1 |
1 |
1 |
1 |
2 |
注:對受教育的情況,我們采用三段式的劃分,小學及以下使用“1”表示,初中到高中使用“2”表示,大學及以上使用“3”表示。
表2顯示,元村廟溝組的9個貧困戶當中,有7個貧困戶戶主的受教育程度與其父母、祖父母是處于同一個區(qū)間,而有2個貧困戶戶主的受教育水平與父母和祖父母相比有一定的提升,但這并沒有幫助其脫離貧困狀態(tài)。
下面,我們對9個貧困戶的職業(yè)情況進行一個簡單的刻畫。對于貧困人口而言,特定的職業(yè)往往就意味著貧困的狀態(tài),所以對貧困戶職業(yè)狀態(tài)的刻畫十分必要,具體情況如下表3所示:
表3:貧困戶代際職業(yè)特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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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際/戶別 |
貧困 戶1 |
貧困 戶2 |
貧困 戶3 |
貧困 戶4 |
貧困 戶5 |
貧困 戶6 |
貧困 戶7 |
貧困 戶8 |
貧困 戶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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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
農民 |
農民 |
民辦教師 |
社隊干部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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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農民 |
民辦教師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農民 |
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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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戶主 |
農民工 |
農民工 |
農民工 |
農民工 |
農民工 |
農民 |
農民工 |
農民工 |
無 |
注:對上表中不同主體身份特征的刻畫,其主要依據是何種職業(yè)收入構成了其收入的主要來源,在貧困戶父母和其自身這一代,農民的職業(yè)身份具有兼業(yè)性,因此我們以占其收入主要部分的職業(yè)來對這些個體的職業(yè)身份進行刻畫。
從上表3可以看到,貧困戶的職業(yè)狀況與其父輩和祖父輩都有了較大的差異,但是這種差異仍然與農民身份沒有完全分離。農業(yè)的弱勢產業(yè)地位,農民較低的社會地位等,都使得,盡管貧困戶通過務工來獲取收入,但這個收入仍不足以維持整個家庭的再生產和必要的消費支出。在貧困戶2和貧困戶3的代際職業(yè)身份當中,都出現了民辦教師的職業(yè),但是因民辦教師并沒有成為正式的體制性身份,所以其并沒有為其后代帶來打破貧困代際傳遞的資源。貧困戶4的祖父曾經擔任過集體時期的社隊干部,那個時期的社隊干部并不會因擔任干部而積累更多的資源和資產,所以也沒有留下破解貧困代際傳遞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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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 戶1 |
貧困 戶2 |
貧困 戶3 |
貧困 戶4 |
貧困 戶5 |
貧困 戶6 |
貧困 戶7 |
貧困 戶8 |
貧困 戶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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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貧困資源的情況 |
無 |
無 |
沼氣 |
危房改造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表4的內容顯示,在元村廟溝組9戶貧困戶當中,只有2戶獲得過直接的扶貧項目和資源,而其他的貧困戶并沒有獲得過直接的扶貧幫助。這是為什么呢?首先,扶貧的多數項目都是公共性工程和項目,其多用于基礎設施,如飲用水、道路和環(huán)境治理等,這些項目使村莊內多數甚至全部人可以獲益,其功能不具有排斥性;其次,針對貧困戶的扶貧項目,如沼氣建設、產業(yè)扶貧、危房改造等,或是因為貧困戶無法提供配套產業(yè)基礎、資金,或是因為其缺乏社會資本而使其被村莊內的精英獲得。甚至一些扶貧項目和資源的信息,貧困戶一無所知,扶貧項目和信息被有選擇地進行傳遞。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么多數貧困戶沒能獲得扶貧幫扶。正如,馬克思所認為的那樣,人們在財富、機會、權力、信息等方面生產、分配、使用和消費方面的差異就會帶來貧困和貧困人口。
二、貧困戶的結構性特征分析
通過對元村廟溝組及村內其他貧困戶家庭情況的調查,我們發(fā)現,貧困戶在村莊內多屬于小姓氏家庭,其村莊內親屬較少,家族力量薄弱。與眾多農村一樣,家族或宗族成員的多少和影響力的大小直接關系到該家族內成員社會資本的多寡。元村廟溝組的9個貧困戶,在本小組內都是單姓戶,他們缺乏足夠的來自親屬的社會支持。貧困戶也較少參與到村莊內的人情往來活動中,因為這樣的人情支出并不是小數目,每年約2000元左右。
2、對村莊政治參與度低
貧困戶在村莊政治舞臺上較少露面,即貧困戶難以成為或當選村民代表、黨員與村組干部。盡管在上文中,我們已經對元村廟溝組9個貧困戶代際的身份特征進行過刻畫,有個別貧困戶的父輩或是祖父輩曾經擔任過民辦教師或是社隊干部,但是就貧困戶戶主本身而言,其并沒有在村莊政治中承擔重要角色。無論是發(fā)展黨員,還是選取村民代表和村組干部,致富能力都是非常關鍵的指標,因為貧困,這些貧困戶戶主自然是無法在村莊政治中獲得角色扮演的機會。
3、與村干部的關系較為疏遠
貧困戶在村莊社會內處于相對邊緣的位置,他們因為經濟基礎薄弱,缺乏村莊政治參與機會等原因,與村干部的關系是相對疏遠的。在村莊內,村干部是公共決策和公共權力的核心,村干部可在較大程度上影響扶貧資源的分配。與村干部關系密切的村組干部、村民代表、村莊、能人和村干部的親友,往往在扶貧資源分配中占得先機。村莊治理通常遵循人情邏輯,貧困戶與村干部較為疏遠的交往關系意味著其往往會成為貧困治理中的被忽視者,難以在扶貧資源的分配占有優(yōu)勢。
4、家庭成員較多
從家庭類型上看,貧困人口家庭平均人口數為6.4人,而元村全村平均家庭人口數為4.6人,這意味著貧困人口家庭的人數明顯大于非貧困戶,在家庭勞動人口相對固定的情況下,貧困家庭的老年贍養(yǎng)負擔和未成年撫養(yǎng)負擔都大大高于非貧困戶。在收入相對有限的情況下,家庭人口較多的農戶需要更多的消費支出,即使很多消費內容已經被壓縮,但醫(yī)療支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支出卻一直高企。
5、經濟基礎薄弱,儲蓄很少
貧困農戶的經濟基礎在元村全村范圍內都處于底層,也就是說,其年度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開支、村莊社會交往和家庭的再生產,在負擔家庭正常運轉的情況下,貧困戶很難有充裕的資金用于投資或是經濟再生產。這也導致在產業(yè)扶貧項目進村后,貧困農戶因缺乏配套投資資金而被排斥在項目扶持對象之外。即便是針對貧困戶的精準扶貧項目,如果農戶沒有足夠的資金,其也很難形成與項目的對接;或是因擔心風險,或是無力承擔參與成本,而讓貧困戶錯失發(fā)展機遇。
6、子女受教育年限低,學習成績較差
在元村廟溝組的9個貧困戶當中,其子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9.5年,也就是說,多數貧困戶的子女在完成9年義務教育后就不再繼續(xù)接受教育了。對貧困戶的訪談得知,貧困戶對其子女不再接受教育的解釋是:“反正孩子學習也不好,他(她)自己也不愿意學,我們也沒有辦法!迸c貧困戶家庭相比,元村40%以上的家庭,其子女都完成了高中及以上的教育。教育是形成人力資本的重要途徑,貧困戶子女因受教育水平較低,自然也就在同齡人當中處于相對劣勢的結構性位置。貧困戶家庭子女受教育年限短,學習成績相對較差與其家庭的經濟狀況和父母對教育的觀念是密切相關的。在訪談中,80%的貧困戶家庭的子女表示,其遇到過開學時家里拿不出或四處籌集學費的情況,這會打擊他們的學習積極性。一些貧困戶戶主甚至表示,“現在上學也沒用,大學生到處都是,讓孩子早點打工還能減輕家庭負擔”。在當前城鄉(xiāng)教育布局調整的情況下,貧困戶子女接受教育要花費更高的成本。元村的小學被撤掉了,現在的校舍租給了一個加工廠。
之所以,將以上呈現的一些特征稱為是結構性特征,是因為其從不同層面展現了貧困戶在結構性處境和位置,具體來說,貧困戶在村莊社會結構中處于底層和邊緣的位置,貧困戶在村莊政治與權力結構中處于邊緣和弱勢的位置,貧困戶家庭結構與全村家庭結構相比處于劣勢,貧困戶在經濟結構中處于底層位置,貧困戶子女在教育結構中處于劣勢。貧困戶多方面的結構性因素特征意味著當前貧困戶的貧困具有顯著的結構性特征,在馬克思看來,貧困出現的根源乃是不平等的制度性結構。貧困人口因在多元結構當中處于不利位置,其就難以在能力和社會關系兩個結構維度上獲得更好的經濟收入和更高的社會地位,也就陷入了貧困狀態(tài)。
三、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研究者將因結構性因素導致的貧困稱為結構性貧困,這里的結構性因素有家庭內部的,也有家庭以外的,因貧困戶在社會結構上整體處于底層,其已經缺失了經濟基礎、機會、社會資本、技能、教育等多方面的平等的初始競爭條件,因此其已經陷入了貧困的結構性陷阱。馬克思認為,勞動雇傭是貧困的根本原因,而資本積累是貧困的直接原因。雇傭與否意味著不同主體在市場中扮演角色不同,而資本積累的多少更直接影響了其后續(xù)的發(fā)展動力和能力。事實上我們也確實看到貧困人口多處于被雇傭或是無業(yè)的狀態(tài),其資本積累十分有限。
正如元村廟溝組9戶貧困戶所展現出的貧困特征一樣,其也具有顯著的結構性貧困的特征。具體而言,其結構性貧困的出現是由其家庭自身的結構性特征和家庭外的結構性因素造成的。當然,就本文而言,我們重點討論的是家庭外的結構性因素。結構性貧困告訴我們,如果不改變貧困人口所處的各種不利的結構性因素,那么貧困就會出現代際傳遞的情況。下面,我們結合元村廟溝組貧困戶的結構性特征來具體闡述一下,結構性貧困如何影響了貧困的代際傳遞。
1、社會資本的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正如,在上文中已經闡述的那樣,元村廟溝組的貧困戶多是村莊內的小姓,或是單姓戶。這意味著,這樣的貧困戶很難通過血緣、親緣關系獲得足夠的社會支持。比如在疾病治療方面,因為無法籌集治療費用而耽誤治療進程,從而給健康帶來遺留問題。在村莊治理方面,社會資本的多寡也直接影響貧困戶獲得外來資源的多少。大姓因為能夠在村莊內施加更大的影響,或是有更多的成員擔任村組干部等,他們就能獲得來自村組干部的更多“照顧”。而貧困戶即使有獲得扶貧幫助的愿望,也往往難以實現,因為村干部往往會根據自己家庭、家族的要求而做出扶貧資源分配選擇。貧困戶在社會資本方面的缺乏,使得其子女只能依賴自己的后天努力去建構、積累社會資本,但這樣的社會資本拓展往往受家庭先賦型社會資本的制約。
2、政治資本的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在村莊政治舞臺和公共權力結構上,貧困戶也都處于“貧困”狀態(tài)。這導致的結果是:首先,在村莊層面,貧困戶很難參與扶貧項目的決策,更是缺乏表達自身需求的通道;其次,在扶貧項目信息的傳遞過程中,貧困戶處于外圍,扶貧信息以村干部的社會交往關系為路徑進行傳遞,貧困戶對扶貧工作信息知曉度低;第三,在面對有限的扶貧資源時,因貧困戶缺乏村干部層面的代言人而無法在爭奪扶貧資源的激烈競爭中勝出,故此也就難以分享相應的扶貧利益。貧困戶在政治資本方面的結構性貧困,不僅是公共參與和決策權力的貧困,更是扶貧信息獲取上的貧困,這樣的結構性貧困狀態(tài)使得貧困戶的需求處于“無聲”狀態(tài),而其子女的聲音更是難以獲得重視。年輕人多外出打工,每年在村莊生活的時間有限,他們對村莊事務并不關心,也沒有什么途徑和空間參與村莊事務。貧困戶因為對村莊政治的影響力非常有限,因此村干部并不會考慮為獲得貧困戶的支持而回應其需求。
3、經濟資本的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經濟是定義貧困的一個基本維度,貧困人口的認定是因其經濟收入沒能跨越貧困線。經濟資本的貧困讓貧困家庭只能從事低水平的農業(yè)生產,或是選擇勞動密集型的打工經濟,這樣的生計狀態(tài)是一種維持的狀況而并非發(fā)展的狀態(tài)。隨著市場化進程的深入,市場機制放大了結構性不平等的貧困效應。貧困戶整體上處于溫飽有余而剩余積累不足的狀態(tài),貧困戶的生產和生活陷入低水平均衡狀態(tài),但這種狀態(tài)是一種貧困的循環(huán)。經濟資本的結構性貧困,意味著貧困人口在付出同樣多的努力時,只能獲得比其他人更少的收入;產業(yè)扶貧中,其只能低度參與或是不參與;貧困戶無法為自身及其子女的社會階層上升提供足夠的經濟支持,無法為家庭和子女的文化資本積累與受教育提供充足保障。盡管,我們的社會發(fā)展和改革,讓農民的社會流動空間大大提升,但社會結構也出現了固化的趨勢,貧困農民要想跨越自身的社會階層并不容易,因此就出現了階層的代際傳遞。農民工雖然在收入上比農民較強,但多數農民工仍處于社會底層。在以經濟為核心的社會評價標準和資源配置機制下,經濟貧困的代際傳遞十分顯著。
4、人力資本的結構性貧困與貧困的代際傳遞
從元村貧困戶子女受教育的情況看,其受教育水平都處于較低的層次,其人力資本層次較低。貧困戶子女人力資本的貧困直接來自于其受教育年限較短,而更根本的原因則是結構性的。首先,貧困戶的經濟基礎無法為子女提供諸多的教育支持,而相對富裕的農戶,則可以更好地支持子女讀書。其次,貧困戶家庭因忙于生計和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很難對子女的學習進行足夠的關心和指導,其子女自我效能感不足。最后,受家庭經濟情況的影響,貧困戶子女都有盡早掙錢的想法,無法專注學習且對未來預期較低。人力資本中最基礎的是健康,但貧困戶的健康情況相對較差。在元村,貧困戶家庭的子女多是在16歲左右就外出務工。貧困戶子女人力資本的貧困首先受家庭內結構性因素的制約,同時也受外部結構的影響,例如,在農村教育布局調整戰(zhàn)略下,農村中小學生上學成本增加;在教育不公平的作用下,農村大學生接受優(yōu)秀高等教育的比例正在下降;就業(yè)率方面,農村大學生明顯低于城鎮(zhèn)大學生。這樣一些外部的結構性因素,也給貧困戶子女受教育帶來了負面功能。
以上,我們僅僅是從貧困戶的經濟資本、政治資本、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等結構性貧困出發(fā)討論了結構性貧困與貧困代際傳遞的關系,即代際之間因為在經濟、政治、社會和人力資本等層面都處于相似的結構性位置上,從而使貧困出現了代際傳遞的現象。在這里討論的結構性因素以外,還有很多的其他因素,如扶貧工作的制度結構、扶貧資源的分配結構和決策結構等。貧困戶如無法改善家庭的結構性處境,貧困的代際傳遞就難以阻斷。
四、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對策思考
2、建立以貧困戶為中心的扶貧工作機制,提升貧困戶政治資本。針對貧困戶政治資本的貧困,我們應倡導參與式的扶貧工作機制,讓貧困戶的真實需求能夠得到表達,讓貧困戶參與扶貧項目決策與扶貧資源分配過程,強化扶貧工作的民主程序,避免村組干部對扶貧工作的過多影響,建立村組干部的權力監(jiān)督機制,對于扶貧決策與扶貧資源分配要形成追責辦法。要切實做好扶貧的信息公開與宣傳工作,讓所有貧困戶知曉與自身相關的扶貧政策與項目信息,解決信息傳遞過程中的信息失真與損耗問題;同時針對貧困戶距離村莊公權力中心較遠的情況,則要使其在涉及自身權益的事件和行動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權、表達權、決策權與選擇權。
3、降低扶貧項目參與門檻,精準實施輸血幫扶,多渠道促進貧困戶增收。經濟層面的貧困是農民貧困的基本底色,也是導致其多維貧困的重要誘因。避免經濟貧困帶來的貧困代際傳遞,重點是要保障貧困戶在扶貧工作中的基本參與權,要設法降低扶貧項目的參與門檻,對于有特殊困難的貧困戶則要通過輸血方式幫助其分享扶貧項目和資源的利益。為了確保扶貧項目和資金能夠到達貧困戶手中,一定要強化扶貧工作的精準實施;避免扶貧項目對規(guī)模和數量的過分追求,針對貧困群體實施差異化的項目配套政策;設法提高貧困戶的財產性收入,通過創(chuàng)新扶貧模式,如貧困戶與合作社或是農業(yè)企業(yè)合作,貧困戶以土地、扶貧資源、種養(yǎng)殖對象等入股來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激活農村土地的潛在市場價值,讓農民從村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地流轉等方面獲得財產性收入;繼續(xù)開始“輸血式”扶貧,以提升貧困戶的初始財富水平,避免基本發(fā)展機會的喪失。
4、加強貧困戶人力資本培育,做好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等其他公共服務。教育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最有效手段,因此解決貧困代際傳遞的問題首先要加強對貧困戶子女接受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從小學到高中至大學的幫扶機制。對于偏遠鄉(xiāng)村,能保留村莊中小學的,應予以保留并提升教師待遇;對于確需到城鎮(zhèn)和縣城上學的貧困戶子女,則可以為其提供食宿補貼與書雜費減免。此外,對貧困戶戶主也要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其務工的技能,扭轉其片面的教育觀念,依托中小學加強對留守學生群體的心理關愛。在高等教育方面,為農村學生入學提供更多專項招名額;加強農村衛(wèi)生室和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建設,強化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并普及大病保險,解決貧困戶看病難的問題。
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關鍵就是要打破阻礙貧困人口跨越貧困陷阱的結構性因素。結構性貧困啟發(fā)我們,要從微觀、中觀和宏觀的復合結構角度去認識貧困代際傳遞發(fā)生的機制,更要從復合結構的視角設計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政策方案。
Structural Poverty and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
Xing Chengju
Abstract: the reason of appearance of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 was that of the rural poverty has a significant structural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n the current stage. The poverty population has four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social capital, economic capital, political capital and human capital, which has clamped and restricted the poor households across the poverty trap, and the emergence of structural poverty made poverty reduction action Inter generational more difficult. According to the Marx's anti-poverty theory, taking the prevention of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 we need to establish Pro poor structure from society, education ,economy and so on, which can help the poor population to get rid of the disadvantage of structure and situation.
Keywords: structural poverty,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