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農民日報微信公眾號發(fā)表《專訪中央一號文件起草組成員⑤丨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一文。文章開宗明義:“改革是鄉(xiāng)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法寶”,并坦言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要啃的都是‘最難啃的硬骨頭’”。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根本動力”,圍繞關鍵領域對深化農村改革作出部署。文件起草組成員重點介紹了2026年的三項改革任務:全面開展土地延包整省試點、切實規(guī)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規(guī)范有序盤活利用農村各類資源。
筆者通讀全文,坦率地說,怎么也感受不到一號文件是在啃"最難啃的硬骨頭",更感受不到改革措施已拉滿、改革意志堅如磐石。這三項農村改革重點任務中,真正稱得上"最難啃的硬骨頭"的仍然是"三塊地"改革——盡管從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至今已推進了十多年,文件中卻看不出如何來啃這塊"硬骨頭"。至于前兩項重要任務,怎么看也夠不上"最難啃"的級別。因篇幅有限,筆者只就"全面開展土地延包整省試點"這一項,不揣冒昧談些多年來在基層調研的觀察和思考。
一、認知錯位:政策預設與農民意愿的“兩張皮”
文件起草組成員表示,今年將全面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整省試點,嚴格落實“大穩(wěn)定、小調整”,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保持穩(wěn)定。土地延包,真的稱得上是今年改革的“重點任務”嗎?
近年來,不少官員學者將土地延包視為當前農村工作的重大任務。日前有青年學者撰文《讀2026年一號文件 | 我勸天公重抖擻》,批評文件在土地延包上存在“懶政”,并忽略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關注,認為這關系到農村基本政制安排。這種觀點在學界頗具代表性。
然而,這些呼聲在學界和輿論場中頗具聲勢,卻未必真正貼合鄉(xiāng)土中國的復雜肌理。坦率地說,那些看重土地延包工作的官員和學者,恐怕未必深諳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農村土地承包的真實演進邏輯——那是一條政策文本與基層實踐長期并行、甚至時有背離的復雜軌跡。
主流觀點認為,農民擔憂土地承包關系不穩(wěn),需要給農民吃“定心丸”。這一判斷傳導至高層,便形成了一系列以“長久不變”、“生不增死不減”為核心的穩(wěn)定土地承包關系政策。但根據筆者大半輩子與農民打交道經驗,這一判斷與農村現(xiàn)實存在顯著偏差。
事實上,農民對黨的農村土地政策抱有高度信任,并不擔心政策會朝令夕改。承包地產權在他們心中早已清晰,土地流轉不僅基本沒有阻力,甚至可以說正因如此而順暢無阻。如果農民對現(xiàn)行土地承包關系有什么期盼,恰恰不是僵化的“不變”,而是希望在堅持家庭經營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允許根據人口增減等實際情況進行適度調整。
正是基于這種內生需求,改革開放40多年來,相當一部分地區(qū)的農民群眾并沒有對中央的制度安排亦步亦趨,而是大膽創(chuàng)造了適合當地實際的具體模式——“三五年一小調,五八年一大調”。這種內生的村莊秩序符合絕大多數農民的公平觀念,長期以來相安無事。于是,現(xiàn)實中便出現(xiàn)了涇渭分明的“兩條線”:政策高喊“長久不變”,農村基層則在不斷“動態(tài)調整”。政策歸政策,農民該怎么干還是怎么干。
二、歷史教訓:土地確權留下的“新痛”
如果僅僅是政策與現(xiàn)實脫節(jié),尚不足以引發(fā)嚴重的治理危機。真正的風險在于,當脫離實際的政策借由現(xiàn)代技術手段強行落地時,往往會將原本潛伏的矛盾“精準”放大,不僅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更會撕裂基層秩序,引發(fā)新的動蕩。
始于2015年的“土地確權”便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這項工作歷時五年,覆蓋全國兩千多個縣,涉及2億農戶與15億畝耕地。各地普遍采用實測法與航測法相結合,引入衛(wèi)星遙感等高科技手段精準測繪,據測算總投入高達千億之巨。
2015年至2016年,筆者在江西省宜黃縣政協(xié)工作期間,曾隨調研組對全縣土地確權工作進行深入調研。調研結果令人咋舌:這項被寄予厚望的工作,在基層被群眾戲稱為“吃飽了撐的”、“換湯不換藥”。更有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直言:“土地確權政策是錯誤的,極可能重蹈過去林改的覆轍!
為何基層反彈如此之大?因為土地確權打破了農村幾十年來通過博弈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體現(xiàn)內部公平的土地承包格局。為了確權,大量隱性矛盾被迫顯性化,同時因禁止重新分地,新舊矛盾疊加卻無法解決。例如,受歷史習慣影響,宜黃縣耕地曾按產量折算面積(如差地兩畝算一畝),確權中采用衛(wèi)星遙感等高科技手段實測后,全縣憑空多出近七萬畝耕地,如何分配這些多出來的面積,成了基層干部棘手的難題。這不禁讓人聯(lián)想:根據2023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結果,全國耕地面積19.29億畝,增加1120.4萬畝,這其中有多少是源于類似的“技術性增量”?
更值得關注的是,土地確權的政策初衷是推動流轉,結果卻可能背道而馳。確權強化了農民“認地私有”的觀念,反而阻礙了流轉。對此,學界也有質疑。以賀雪峰為代表的多位“華中鄉(xiāng)土派”學者發(fā)文提出質疑。胡靖教授直言:“我認為這是向私有化過渡的一個動向!毙煜榕R教授則一針見血地指出:“(土地確權)背景是學者有這個主張……說白一點就是想搞土地私有化……有的官員接受了,換了‘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不變’這一說法,這其實就是偷換了私有化的概念!
那次調研后,筆者將調研成果整理成文,題為《一位基層干部的吶喊:土地確權,中國農村的新痛!》,先后發(fā)表于經濟日報《市縣領導參閱》和湖北省社科院《三農中國》刊物,隨后在網絡廣泛傳播,引起較大反響。江西省委農工部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派出副部長率隊赴宜黃,就文章反映的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三、宜黃樣本:四十年土地承包的基層實踐
筆者1981年參加工作,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二十余年,后調入縣直部門仍從事三農相關工作,親歷了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改革的每一次落地。宜黃縣是贛東典型的山區(qū)農業(yè)縣,全縣耕地27.2萬畝,農業(yè)人口17萬,分布于139個村、1101個村小組。正是這片土地的微觀實踐,讓我對“土地延包”政策有了不同于文本的思考。
1982年分田到戶后,中央相繼提出“15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30年延包,并最終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固化承包關系。但在宜黃縣,政策的剛性并未完全取代村社的內生秩序。從分田至今,全縣超過80%的村小組都進行過自發(fā)性的土地調整,即所謂的“三五年一小調,五八年一大調”。以桃陂鎮(zhèn)為例,全鎮(zhèn)65個村小組中,1982年以來進行過土地調整的有49個,從未調整的僅6個;即便在2002年《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后,仍有35個村小組堅持按人口變化動態(tài)調地。
為什么農民寧愿“違規(guī)”也要調地?因為這關乎最樸素的公平。農村婚喪嫁娶、生老病死帶來的人口變動是常態(tài),若承包地“死不減、生不增”,必然導致人地不均、矛盾累積。
更值得深思的是調地與不調地的治理效果對比。凡是實行“大穩(wěn)定、小調整”的村組,耕地保護完好,侵占良田建房、私下賣地現(xiàn)象極少,水利等公共事務順暢推進。土地被征用時,補償款歸集體所有、由全體成員平均分配,之后再重新調整土地——這種模式既體現(xiàn)了土地集體所有的本質,又讓級差地租帶來的收益惠及全體村民,符合大多數人的公平觀念。
反觀那些從未調地的村組,尤其是在城郊,情況截然不同:村民在承包地上大建“小產權房”、私自變賣土地的現(xiàn)象屢禁不止;土地被征用或收購后,補償收益全歸承包戶獨占。須知分田到戶時,好田壞田全靠抓鬮憑運氣,由此產生的級差收益理應由集體共享,讓個別承包戶獨占全部收益,既侵犯了其他集體成員的權益,也虛置了土地集體所有權。
這一對比揭示了一個關鍵邏輯:當集體保留適度的調整權,土地就承載著保障功能和公共屬性,農民對土地的態(tài)度是珍惜的、長遠的;當土地被“固化”到戶、集體失去調節(jié)能力,土地便從“生存保障”異化為“私有資產”,短期逐利行為隨之泛濫。所謂“穩(wěn)定承包權”,若走向極端,反而可能動搖集體所有制的基礎,瓦解村莊內部的公平與自治。
結語
始于2015年的土地確權,歷時五年、耗資千億,初衷是明晰產權、推動流轉,但這一目標并未達成,甚至走向了反面:確權固化了農民“認地私有”的觀念,致使土地流轉非但未提速,反而受阻。如今新一輪土地延包整省試點被列為改革重點,若依舊沿襲“一刀切”的行政邏輯,重蹈確權覆轍,基層恐怕經不起再一次“折騰”。果真如此,與其亂作為,倒不如“不作為”,認認真真走一次形式,或許反而是最好的結果。
農村改革的復雜性在于,中國之大,村村不同。試圖用一部法律、一項政策整齊劃一地切割九億農民的鄉(xiāng)土現(xiàn)實,既不現(xiàn)實,也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基層的自治精神相悖。農民用腳投票形成的自發(fā)秩序,才是中國農情最真實的底色。制度的完善,應當是對這一底色的尊重與規(guī)范,而非替代。更值得關注的是,當前農村改革正陷入一種“上冷下熱、上緩下急”的錯位:上層對深層矛盾的觸及偏于謹慎、改革節(jié)奏偏緩,基層對突破束縛的需求卻日益熱切、行動更為急迫——這種“溫差”與“時差”,讓許多真問題在等待中積重難返。
深化農村改革要啃的“最難啃的硬骨頭”,從來不是延包本身,而是那些制約農村發(fā)展、農民急難愁盼的制度性障礙:比如“三塊地”改革的深水區(qū),比如如何解決長期以來三農投入低效甚至無效的問題,比如如何解決農民群眾在鄉(xiāng)村振興中主體地位缺失的問題,比如老一代農民犧牲巨大、養(yǎng)老金卻僅有城里人零頭的不公問題,比如拿出切實措施解決“一斤谷不如一斤水”的困境,比如如何賦予農民更多自治權及對鄉(xiāng)村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權……改革一切不適應生產力發(fā)展的生產關系和不適應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
改革需要頂層設計,更需要基層的“小崗村精神”——那種敢于突破、用實踐回答問題的勇氣。正如一位駐村第一書記所言:“農村又到了需要制度革新的時候了,需要有人像當年小崗村那樣,大膽走出一步。”
希望基層的聲音,能上達天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