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
重復個訪 80分
領導班子調整
免職
這個考核辦法雖然是該縣的,但其實是依據上級省、市的類似考核規(guī)定制定的。而且,在中國這種“壓力型”[50]的官僚體系內,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從上級層層下達,越到下一級壓力越大,對完成目標的要求越高,比如停訪息訴率和結案滿意率。只有給下一級制定更高的完成目標的百分比,上一級完成自己目標的可能性才越高。[51] 而 且信訪治理的屬地管理也給最基層的縣鄉(xiāng)政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據縣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張家大姐的這位前妯娌近年來經常為各種事由去縣里、市里和省里 上訪,讓縣里壓力很大。我于是去查閱了她近幾年的案卷。她和張家大姐的二弟為了爭奪房屋拆遷的安置補償上過訪,為了和鄰居打架吃虧了上過訪,而且更離譜的 是為了讓城管去拆除張大姐的違章建筑上訪告過城管的行政不作為,后來硬是逼著城管拆除了張大姐的違章建筑。
這 個事情讓我聽著有點匪夷所思了。不過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通常他們并不會主動去拆違章建筑,因為違章建筑太普遍了,你只拆一兩家,雖然有法律依據,但 這種選擇性拆遷會讓被拆遷戶感到不公正,所以非常容易激起反抗。但如果像張大姐的這位妯娌這樣,通過不斷地上市里、省里、甚至北京上訪,逼得地方政府沒有 辦法了,兩害相權取其輕,他們也只有就范,去拆房子滿足她的要求。這個官員最后告訴我,這樣一個厲害的角色,一般躲著她都怕來不及,誰愿意主動去招惹她。 而且現在信訪案件都是實行“包保責任制”,誰處理誰負責到底。所以,沒有哪個主要官員愿意去碰這個上訪案子。如果甲方張大姐他們逼得不狠,能不惹事就不惹 事,F在把這筆錢扣下來,甲乙雙方都不讓動是最不壞的解決辦法。張大姐他們最多也就是偶爾上縣里或者市里去問問,壓力都不會太大。但如果動了這個錢,動的 雙方都不滿意,就難保張大姐他們或者張大姐的那位前妯娌不去省里甚至北京上訪,那問題就大了。而且,現在的官員都是任期制,只要在現任的領導手里不出事, 拖得一時是一時,問題可以留給后來人去解決…….
以上便是整個信訪案件的大致情況,接下來我將對之做進一步的分析。我的分析將圍繞信訪治理“制度化”這一問題展開。我將試圖從一個被選擇的案例中找到一般性的機制性的東西。這也是一種試圖“走出個案”的嘗試。[52]
首 先,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種多元規(guī)則的制度環(huán)境。這種制度環(huán)境體現了同質化的規(guī)范和差異性的村莊生活之間的張力。這種張力使“變通”成為必然。僅從 這一點看,其實“變通”是所有制度設計都允許的,并沒有什么。但對處于轉型中的中國社會而言,這種“變通”不僅是被允許的,甚至是被鼓勵的,這又和當下中 國政治的合法性來源有關。當前中國政治的合法性總體上仍然是一種更注重實際結果的政績合法性,而不是更強調程序的合法性。如果我們進一步深入歷史,便不難 發(fā)現這種強調實際結果的政績合法性有著一以貫之的長期的傳統(tǒng)。而從地方社會現實生活的復雜性來看,這種政績合法性,如果我們可以擺脫民主或者專制的意識形 態(tài)來看,不僅是必須的,也是具有很大合理性的。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的第一個機制性的關系就是復雜的差異性的社會生活必然需要多元共存的規(guī)則體系和變通處理 的注重實際結果的合法性。這一機制性關系不僅僅是當前轉型社會的需要,而是一種帶有歷史感的政治文化。而當下這種轉型社會的復雜現實又為這種政治文化及其 多元規(guī)則體系的合法存在提供了經驗的場域。兩者之間構成了一種正向的互動關系。
其 次,政治上的“變通”必然導致積極或者消極的結果。這里的消極后果,便是我們今天耳熟能詳的以權謀私、潛規(guī)則甚至被代表。而“變通”的積極后果則往往被我 們享受并遺忘著,比如我們今天的經濟發(fā)展的巨大成就就是這種摸著石頭過河的結果。但實際上,積極和消極只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我們無法簡單地去掉我們不想要 的那一面而留下我們想要的一面。那么,如何能讓這種變通盡可能地向積極的方向發(fā)展而避免消極后果的出現呢?就歷史而言,我們采取的是一種契合于社會結構并 被融入日常生活方式中兼有理性計算和情感維系的互惠倫理。所謂契合于社會結構,是因為傳統(tǒng)社會的鄉(xiāng)村是相對封閉和缺少流動的,人們生于斯長于斯,對生活因 而有著長遠的打算,從而更可能為了日常生活中的糾紛相互忍讓。久而久之這既成為理性計算的結果,也成為一種維系情感的方式。這便是一種互惠的生活倫理。而 能夠在這種互惠倫理中做的好的人則會相應的成為村莊社會權力結構中處于較高位階的人,而他又會努力去維護自己的地位,進而維護這套倫理價值。這種由社會結 構到生活方式再到倫理價值再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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